专家观点集锦 | 有效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研究
作者: 黄桂霞 郑艳艳 资料来源:性别研究视界 发布时间: 2023-01-11

2023年1月4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有效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研究”专题研讨会以线上方式召开。来自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河海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中共广州市委党校、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以及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和妇联系统的120余名专家学者、妇女工作者和青年学生参加会议。会议由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苏映宇副教授、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范红霞副研究员主持,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丁瑜副教授、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郑长忠主任评议。会议围绕“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两个主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研讨。现将会议观点综述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共广州市委党校葛彬教授分享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性别视角。她认为,从性别视角来做好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实践。一方面,我国法规政策为提升基层女性政治参与机会提供了重要保障,女性的参政能力也不断提高。有能力的基层女干部政治素质强、运用相关管理理论组织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接地气的创新思路,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女性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巾帼力量不断彰显。妇女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和建设者。凝聚科技发展“她”力量,拓展了农业附加值。利用网络提升“她”力量,推广巾帼社群电商创业模式,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发挥辐射带动“她”力量,带动村民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巾帼创业者功不可没。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应美星基于湖南省档案馆保存的第一手史料,探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湖南省妇联如何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发挥宣传者、协调者、服务者的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拥护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首先,多次组织学习培训,组建专业研究员、宣传员队伍,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其次,注重协调多重维度关系,特别是协调与党委、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更好构建党委监督、政府部署、妇联执行的运行结构,同时注重协调与农民协会之间的关系。最后,秉持以“妇女利益为本”的服务理念,回应妇女的基本诉求,解决妇女面临的实际婚姻问题,有效地推动了各地区的婚姻制度变革。

长春师范大学副教授、性别研究所所长门艳玲在《以妇联工作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发言中谈到,’95世妇会正式提出社会性别主流化之后,社会性别主流化成为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全球战略。她认为,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理应做好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工作,可以担任推动者、监督者的角色,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切实贯彻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战略思想,把国内和国际形势联系起来全面分析、通盘考虑,并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过程中不断创新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方式和途径。在妇联组织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方面: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通过建立国家机制,提高妇女地位,推进性别平等;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一方面提高决策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妇联组织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能力,促进妇联组织观念、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改变。

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苏映宇副教授认为,讲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故事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是新时代国家叙事的应然话题。女性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基于性别视角讲好抗疫故事。讲好女性抗疫故事,不仅具有社会性别意义,也关系到一个真实、立体、全面的抗疫实况能否被有效呈现、记忆和反思,并为社会所了解、认可。既要讲清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思想内涵,讲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特性,阐明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也要在叙事话语、叙事资源、叙事范式等方面突出性别视角。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秀华从历史、理论和实践三个方面对1921-1927年中国共产党妇女干部队伍建设的早期探索进行了研究。她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初期就一直非常重视妇女工作,重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传统。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为指导,把妇女解放和国家民族解放结合起来,发动妇女的力量参与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改造,进行了妇女干部队伍建设的早期探索。在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实践中,一是发展女党员,扩大妇女干部的来源;二是设立妇女部,把广大妇女联合起来,发挥妇女群体的作用,为妇女干部培养提供组织支持;三是创办平民女校等学校,为妇女提供知识学习、技能学习和思想解放的教育,在妇女运动中培养教育妇女干部;四是制定妇女运动文件,为妇女干部从事妇女运动工作提供基本指南,指导党的妇女干部在从事妇女运动中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妇女干部队伍;五是在国共合作政府部门任职,通过任职国民党各类妇女组织负责人、担任国民党妇女刊物的主编、通讯员等,在实践中提高管理能力。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陈素琴讲师对新时代乡镇(街道)妇联干部作用发挥现状及提升路径进行了研究。她提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妇女工作中形成了独特的优势。乡镇(街道)妇联干部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在帮助妇女提高素质、提升能力、促进妇女就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但是,她们在发展和作用发挥时也遭遇一些困境,比如妇女群体需求增长与妇联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妇联干部渴求职业满足与作用发挥现实瓶颈的矛盾等。她认为,限制乡镇(街道)妇联干部作用发挥的因素既有客观上的领导重视、财政支持、多元协调等问题,也有部分群体主观上的认知和自身能力素养不够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镇街妇联干部要更好发挥作用,需要将妇联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善镇街妇联干部作用发挥的社会支持系统,提升镇街妇联干部的能力素养,创新工作方法。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杜春林副教授和研究生程莉祺以皖北D村美丽庭院创建为例,对留守妇女如何推动乡村柔性治理进行了讨论。在大规模劳务输出和留守妇女队伍庞大的背景下,如何推动乡村振兴是中西部地区乡镇面临的重要难题。基于科层体制刚性治理的特征,他们将科层体制的制度性要素和乡村社会的非制度性要素有机结合,构建了柔性治理的分析框架,并以D村村嫂理事会参与美丽庭院创建为例,运用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法,深入调研村嫂理事会参与美丽庭院创建的柔性治理实践。他们认为,村嫂理事会作为穿梭于科层体制内外一个特殊群体,是乡村柔性治理的中坚力量。村嫂理事会柔性治理的形成过程不仅是由于自上而下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视妇女工作的政策引导,更是D村庞大劳务输出、村民需求表达缺失以及乡村治理松散化的内生驱动;运作逻辑包含了依托正式制度的科层逻辑、吸纳融合治理资源的混合逻辑以及融入熟人社会的情感逻辑;在构建多维认同体系、重塑乡村治理秩序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链接国家和村民的作用。研究发现,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嫂理事会柔性治理对于转变乡村治理理念、改进治理方式以及实现基层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黄桂霞,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郑艳艳,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职员

编辑/宓瑞新 赵凯旋 杨承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