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的设想──在中央工青妇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1991)
作者:陈慕华 来源:《妇女工作》1991年第8期 时间:19910000
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的设想
──在中央工青妇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正式实施之际,在党的70周年庆典的前夕,党中央召开工青妇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贯彻中央(1989)12号文件加强和改善对工青妇工作领导的经验,研究和讨论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工青妇工作的问题,非常必要;非常及时。这对于更好地统一全党对工青妇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当前妇女工作的形势
去年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妇女工作面临着令人振奋的形势。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妇联工作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部门不断增多。
按照中央12号文件和十三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各级党委都把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作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内容,列入了议事日程,给予了热情关注。不少地方党委专门作出加强妇女工作的决定,帮助妇联解决了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党政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带动了社会各界对妇女工作的支持。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纪念大会上,江泽民总书记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基本内容,深刻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重要意义,号召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当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进一步得到传播。这不仅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为我国妇女运动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去年2月,由李鹏总理亲自批准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至此,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国务院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怀和重视,进一步从组织上得到了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解放军三总部,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有力地支持了妇女工作。
党和国家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视和关怀,改善了妇女工作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激发了妇女工作的内部活力。妇女工作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干部精神更加振奋,各项工作更加活跃。一年多以来,妇联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较大进展:
第一,认真学习中央12号文件,对妇联工作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中央12号文件是新时期党领导群众工作的重要文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妇女工作,加强妇联建设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文件下达后,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都把贯彻落实12号文件当作大事来抓,迅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并且联系实际积极落实。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和实践,我们对于妇联组织的性质职能、妇女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深了理解。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由性质职能决定,妇联工作的基本原理应该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有妇女特色的活动;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密切联系广大妇女群众;主动协调社会力量,争取越来越多的人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
第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促进大局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妇联是协助党和政府对妇女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团体,是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部门。
去年以来,各级妇联十分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妇女普遍关心的问题,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群众性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开展了“爱我中华爱我家”、“当家人议当家事”等一系列生动活泼的主题教育活动,表彰树立了一大批妇女先进典型。这些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妇女群众了解国情,认清形势,激发了她们为党分忧、为国出力的热情,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第三,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妇女群众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为了落实党中央关于在治理整顿中大力加强农业的部署,1989年以来,全国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为了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做贡献,全国妇联又联合有关部门在城市妇女中开展了“做‘四有’、‘四自’女性,为‘八五’计划建功”(简称“巾帼建功”)活动。这两项从提高妇女素质入手,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的的群众性活动,激发了城乡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有力地促使她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增长才干发挥作用。当前,“双学双比”活动已同各地实施科技兴农战略、落实农业发展规划、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工作有机地结合了起来,收到了“双提高”(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地位)、“双受益”(国家受益,群众受益)、“双促进”(促进了农业生产,促进了妇女工作)的明显效果,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有关部门的欢迎。在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制定过程中部署发动的“巾帼建功”活动,顺应了城市妇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愿望,也符合有关部门对发挥妇女作用的期待,因而不长时间内,即在许多地方叫响了口号,造成了声势。一些女干部、女知识分子或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将“巾帼建功”活动与本系统的劳动竞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确立目标,制定计划,落实措施,付诸行动,有的还以挑战、倡议的方式推动姐妹单位一起参赛。这项方兴未艾的活动,正在促使城市妇女立足本职积极奉献。
第四,主动协同有关单位,推进妇女参政,维护妇女权益。
各级妇联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主动协同社会有关方面,为推进妇女参政创造条件,为维护妇女权益办实事。全国妇联与中组部等单位联合召开了建国以来首次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座谈会;受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委托,与民政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共同承担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工作;积极反映女知识分子的要求,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促进了女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的合理确定;与国家教委、劳动部等单位一起,促进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男女平等原则的贯彻。各级妇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参与扫黄、除“六害”斗争,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查禁嫖娼卖淫的专项斗争,协助公安部门解救受害妇女,帮助失足妇女,受到了广泛好评。各级妇联还积极促进妇女扫盲工作,妇女保健知识普及工作,以及停工待工女职工的疏导安排工作。
第五,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扩大了各界妇女的联谊交往。
各级妇联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了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抓组织、抓活动、抓队伍、抓协调、筹经费”。农村基层妇代会在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中稳步扎实地向前发展。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系统的妇委会已建立36,784个。
随着组织网络的逐步建立和社会活动的丰富活跃,妇联作为对内对外民间交往重要渠道的作用更为明显。各界妇联发展了与各界职业妇女的联系,密切了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宗教界妇女组织及妇女人士的联谊,扩展了与港澳台女同胞、海外女侨胞的交往。在妇女的国际联络方面,友好往来不断扩展,合作交流领域有了新的开拓。
总的说来,12号文件下达以来,各级妇联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是,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我们还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的几点设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必须适应新阶段的要求,为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服务。为此,妇女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工作,发动广大妇女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贡献力量。
妇女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步战略目标,需要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和艰苦奋斗。
另一方面,妇女解放的推进,不仅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保证,更加需要妇女自身的争取。而妇女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有所作为,才能显示自身价值,赢得应有的社会地位。所以,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建功立业,也是中国妇女推进自身解放的内在要求。
妇联组织的工作,就在于把广大妇女为社会发展出力与自身解放奋斗的两种积极性融汇在一起,将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与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结合在一起。这样做,体现了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经验,也符合妇女工作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我们的全部工作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妇女70%在农村,我们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在各族农村妇女中开展好“双学双比”活动,要继续组织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学习掌握农村实用技术,以帮助她们摆脱困境,改善生活。在城市妇女中,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好“巾帼建功”活动。通过这两项活动,使城乡妇女在发展经济的主战场上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第二,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解放事业。
我们党在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始终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及其妇女观,观察、分析、研究、解决妇女问题。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在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所创建的关于妇女问题的革命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们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研究和传播的时候,应该同时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学习、研究和传播。
妇联组织要向妇女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宣传教育,使大家从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和争取解放的历程中,真正认识“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就不会有中国妇女的解放”,并且决心以自身的进步和对社会的贡献,赢得社会的承认与尊重。我们也希望在党的领导下社会各界都能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尊重妇女的地位,维护妇女的权益,坚决反对歧视妇女的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严厉打击危害妇女的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各有关部门都能立足本职支持妇联工作,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第三,广泛联系妇女群众,把工作做到各界妇女中去。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和统战性,应该面向各界妇女开展工作。
目前,我国城市妇女就业率已高达80%-90%,街道妇女(包括离退休的职业妇女、街办企业的女职工、家庭妇女等成份)所占比例在10%左右。妇联组织如果仍然沿用建国初期形成的工作格局,只在街道妇女中开展工作,势必会脱离城市妇女的主体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女企业家主动要求与妇联组织建立联系,迫切希望妇联组织也能具体地代表和维护她们的权益。这说明,妇联面向各界妇女开展工作,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我们认为,妇联组织面向各界妇女开展工作,符合群众工作的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首先,这是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具体利益,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需要。妇女是个有特殊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自然属性的生理特点,社会属性的心理特质,以及在人类自身生产中的特殊使命,使妇女在与全国人民一致的总体利益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具体利益。妇联组织以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为己任;各族各界妇女把妇联组织当作自己的“娘家”。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之间的这种亲密关系,是其他组织所难以替代的。
其次,这也是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妇女问题,调动妇女群众积极性的需要。改革开放为妇女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广阔天地和发挥优势的良好机遇。但也使妇女在参政议政、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面临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是在我国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之后,进一步前进过程中的问题。为了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妇联必须广泛联系各界妇女,特别是职业妇女和知识妇女。从当今国际妇女运动发展的情况来看,重视妇女的参政、就业、受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为了在国际交往中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下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妇女运动的优势,妇联也必须加强在职业妇女和知识妇女中的工作。
再者,这也是发展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需要。新时期妇女统一战线是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政治基础上团结大陆范围内全体劳动妇女,在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政治基础上团结台湾女同胞、港澳女同胞和海外女侨胞的非常广泛的联盟。因此,妇联组织把工作做到各界妇女中去,特别是做到女干部、女知识分子等高层次妇女中去,是完全必要的。
妇联面向各界妇女开展工作,会不会造成妇联组织与其他组织的交叉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看法是这样的。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具有多重身份的社会角色。每一重身份角色,都有具体的利益需求;而不同的利益需求则须由不同的团体组织予以代表和维护。因此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人同时是几个团体组织成员的情况,是十分通常的。这些团体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互补互助。
现在,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一个历史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盛衰兴亡的重大问题。中央要求各群众团体站在这样的高度做好各自的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下的三大群众团体,有着共同战斗的光荣传统和密切协作的成功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发挥各自的优势,突出各自的特点,把握各自的角度,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之间,应经常沟通情况,商讨问题,协调工作,交流干部,建立起兄弟姐妹式的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从妇联来讲,我们要按照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妇联章程的具体规定,在继续做好农村工作和街道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女干部、女知识分子的工作,配合工会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第四,注意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积极促进妇女参政。
当前我国妇女参政仍然是喜忧参半。在这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过低,女领导干部青黄不接,基层女干部来源匮乏。这种情况,与我国妇女已经广泛参与社会生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了较大贡献的现状,是极不相称的。
扭转这种情况的关键,是确立对妇女参政问题的科学认识。大量培养选拔女干部,提高妇女参政比例,不单是增加几个女领导干部的具体事情,而是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妇女解放的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过低的情况,我们建议各级党委按照中组部、全国妇联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把这项工作切实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各种渠道拓宽女干部来源,加强女干部的培训和交流;选拔和配备干部,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具备同等德才条件的男女干部中,优先提拔女同志,争取“在三、五年内使县乡两级女干部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基本做到县县有女领导干部”。
各级妇联要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发挥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广大妇女干部要自强不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迎接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全面促进妇女工作。
根据第4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45/129号决议,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于1995年举行。我国已正式致函联合国秘书长,邀请这次大会在北京召开。
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的目的是,推动《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的执行,号召妇女“以行动谋求平等、发展与和平”。届时将有150多个国家的几千名高级政府代表和近万名非政府组织成员与会。这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对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声望,加强我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拓宽国际交往渠道,促进国内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这不仅是妇女界的一件盛事,也是应该列入政府议程的一件大事。我们希望,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协力,做好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妇联要以工作中的新成绩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教育妇女进一步振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继续抓好“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促使广大妇女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多的贡献;大力推进妇女教育事业,帮助妇女群众和妇女干部提高政治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并尽力缓解妇女后顾之忧,保障她们能够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发展。
我国政府一向重视妇女工作。在国内,为提高妇女地位、实现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参政与国家发展等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国际上,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妇女领域的各项活动,为执行《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有益的贡献。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希望在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期间,在国务院领导下,我国扫除妇女文盲、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开拓妇女就业渠道、兴办社区服务等项事业,能够取得较大的发展;尊重妇女、尊重母亲、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能够进一步在全社会传扬。
第六,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儿童工作历来是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优生、优育、优教,这是一项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性事业,是一件涉及各部门及千家万户的社会事业,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努力,各司其职。妇联在儿童工作中,重点是做好家庭教育方面的工作,通过提高家长的素质去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同志们!妇女群众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妇女工作,发挥妇女群众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相信,各级党委加强和改善对工青妇工作领导的过程,必将成为宣传和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过程,我们党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必将成为发扬我党重视妇女工作优良传统的过程。我们各级妇联干部,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振奋精神,艰苦奋斗,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之间更畅通的桥梁、更牢固7的纽带,建设成为国家政权坚实的社会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