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暨表彰会闭幕式上的讲话(1994)
作者:陈慕华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41115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保障法》经验交流暨表彰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首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今天就要闭幕了。我要对这次会议的隆重举行和圆满成功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这次会议是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下召开的。会议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各部门、各地方两年多来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刚才国务委员彭pei(王加佩右)云同志又发表了重要讲话,体现了政府对这个“法”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必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它是我国数十年妇女运动经验的光辉总结,是今后妇女事业发展的宏伟纲领。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在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根据现阶段历史条件的需要和可能,为保护广大妇女而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妇女法》的制定,对于充分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对于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与民族、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事实有力地证明,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妇女始终是一支不可替代的伟大力量。社会上那种不时泛起的“让妇女回家去”、或“牺牲一代妇女换取经济繁荣”的论调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和注意,并要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来鞭挞和批判。对于错误的观点和模糊的认识,我们要用宣传教育的方法来帮助人民群众和广大妇女分清是非,提高认识。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法部门则要对“法”的重要意义有所认识,并以严肃的态度,坚决地毫不含糊地贯彻执行。只有这样,一部“法”才不失却它的权威地位和严肃作用。
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贵在执行,贵在坚持。两年多来,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妇女的各项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各级人大在制定相应地方法规方面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国务院领导重视,加强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力量,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机构基本形成网络。
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贯彻执行《妇女法》的状况也是极不平衡的,城乡之间、沿海和内地、发达地区与老少边穷地区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差异还很大。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和改革开放先行的地区,也出现了一些侵害妇女权益的新问题。总之,妇女的维权工作是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而且同样重要的。在回顾和检查过去两年的执法情况之后,我希望大家根据各地不同的状况,分别制定下一步可行的目标,限期实现。
一、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要在一定时期内有一定的声势。各地要在以往宣传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使《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各级人民政府是妇女权益保障责任的承担者,要充分认识并切实承担起这一法定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工作。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指导,并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三、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是针对全国情况制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使其更便于操作。希望还没有制定实施办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要抓紧时间,尽快制定。已经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要及时开展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志们:
1995年9月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在北京召开,这是国际社会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政府和人民的一件盛事。明年是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也是联合国倡导的国际妇女年20周年,和《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通过10周年,这就使大会的召开具有更特殊的重大意义。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是我国有史以来承办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国际会议。这是一次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了解世界的大好机会,也是我国妇女与各国人民和妇女相互了解、广交朋友、增进友谊的大好机会。今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秘书长蒙盖拉夫人考察了北京筹备大会的工作情况,参观了大连、上海和南京等城市,考察了我国基层妇女的组织、工作和生活情况,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十分赞赏。她以及各大区的妇女对能选择北京作为会址感到很满意,都在积极准备“到北京去”。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这次大会的召开。1992年8月,国务院成立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现在彭PEI(王加佩右)云同志担任中国组委会主席。组委会下设了五个职能委员会,即:大会委员会、宣传动员委员会、非政府组织论坛委员会、行政财务委员会和安全保卫委员会。两年来,各委员会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着各项筹备工作。今年以来,接待了联合国第二次考察团,与联合国签定了东道国协议书,制定印发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工作手册,今年年底将完成大会筹备工作流程图,严格执行运作。随着会期的临近,必将加紧各项筹备工作,以保证大会的胜利召开。
根据联合国36届妇地会的决定,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主题是:以行动谋求平等、发展与和平。会议实际上是分两个部分:官方的会议时间是明年9月4日至15日,参加范围除所有联合国成员外,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及有关组织的代表将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另一部分是与大会相辅进行的“非政府组织论坛”,时间是8月30日至9月8日。因此,我们除了组织官方的代表团之外,还要协调国内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专业团体、协会及各行各业妇女参与论坛的活动。整个大会的外国来宾,包括官方、非官方代表团、联合国官员及各国记者云集北京约有3万人。我们要组织好与会人员的吃、住、行、会议活动以及对采购等等服务工作,使与会者感到方便、满意。我们要组织好中国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团,官方代表由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论坛除要分省按规定名额组织各界的代表参加外,有些全国性的团体也要单独组团。因为这是一项外交活动,会议时间很短,所以要求参团人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外语水平。各省和有关团体要抓紧组团,名额要落实到人,及早培训,学习各方面的政策,如妇女问题,西藏问题、台湾问题、港澳问题、人权问题等等,使与会代表在各种场合和论坛都能准确地宣传和表述我国的政策和立场。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前后,还会有许多外国朋友到全国各地参观游览。我们还应借助这一时机,进一步推动国内各项事业的发展,使各方面工作更上一层楼,特别是要在打击犯罪活动、遏制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美化社会环境方面加紧工作。各国代表把他们在北京和中国的见闻带回世界各地将是对我国最好的宣传和介绍。我们一定要不失时机地做好各方面的筹备工作。
同志们,1995年将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要把筹备大会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执行《内罗毕战略》,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妇女地位,促进中国妇女全面参与发展的过程。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要当好,也一定能当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东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