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在全国“三优工程”和家庭教育工作总结表彰暨研讨会上的讲话(1996)
作者:陈慕华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0913
在全国“三优工程”和家庭教育工作总结表彰暨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在“九五”计划开局之年,召开“三优工程”和家庭教育工作总结表彰暨研讨会,这对今后几年,即本世纪末、乃至下世纪初的儿童教育工作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关注儿童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对儿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儿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早在1988年,全国妇联就呼吁全社会要以“提高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努力培养一代新人”为指导思想,做好儿童优生优育优教工作。1989年,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全国妇联召开了首届优生、优育、优教讨论会。李鹏总理到会讲话,指出:提倡“三优”的目的,在于创造必要的条件,把新一代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那次会议希望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儿童工作的认识;建议有关部门做好儿童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加强保护儿童的法制建设;呼吁形成统一的儿童工作社会机制。为了巩固“三优”会议的成果,推动儿童规划的制定,1990年,我们在全国确定了22个市(县)为“三优”工作试点,进行为期五年的实验,并把它称为“三优工程”。1992年2月,国务院颁布《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我国的儿童工作走向整体化、系统化,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几年来,我们高兴地看到通过“三优工程”试点和全面实施《纲要》,我国的儿童工作已经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政府和社会团体关于儿童工作的运行机制已经逐步健全;儿童事业正在取得明显的进展;儿童少年成长的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和优化。六年前,我在全国“三优”讨论会上讲过:将考虑设立优生优育优教工作的重大贡献奖,以鼓励广大儿童工作者为儿童事业做出的贡献。
今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奖励22个“三优工程”试点地区,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表彰家庭教育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对同志们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嘉奖鼓励。在此,我也向大家表示祝贺和感谢,祝贺你们取得了突出成绩,受到表彰。感谢你们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优异丰硕的成果,为全国《儿童规划纲要》的实施所起到的示范作用。
这次会议,大家带来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看,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经验有两条:第一,党委领导、政府挂帅、全面统筹是实施《儿童规划纲要》的根本保证。这一条不仅仅是儿童工作的经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后,政府就是全面执行、具体实施的总指挥。政府可以统筹有关部门,做到条块结合,可以集中财力、物力,产生综合效益。实践证明,儿童事业涉及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其社会性、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儿童工作只有成为政府的行为,才能得到持续、稳定、整体的发展。第二,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是实施《儿童规划纲要》的社会基础。亿万群众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一项事业的发展,应符合国家与人民两方面的需要,一项事业的成功,必须调动社会与群众两个积极性。实施《儿童规划纲要》,实现优生、优育、优教,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育合格接班人的国家需要,也是养育健康子女,缔造家庭幸福的群众愿望。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儿童成才的启蒙老师。家庭抚育、教育的质量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人才素质,所以同志们在实践中,体会到要特别重视和调动亿万家长这支教育力量,努力发挥亿万家庭的育人功能。
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组织,已形成四级网络;家庭教育工作已经纳入宣传、妇联、教委、卫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家长教育的普及指标已列入国家的儿童规划;家庭教育的宣传方式多种多样,家长学校遍布城乡。但是从全国来看发展还不平衡,家庭教育的潜能还发挥不够。今天,我着重讲一讲,如何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化,为实施《儿童规划纲要》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看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要把提高青少年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强调这是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长期的共同任务。儿童从小在家庭中接受启蒙教育,家庭的影响作用于儿童的成长过程,所以家庭教育是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之一。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充分重视和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重视指导。
其次,各级政府要把家庭教育的普及指标作为实施《儿童规划纲要》中的重点内容,更好地发挥挂帅的作用。目前,我们对家长的宣传普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不平衡,工作基础尚不稳固,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工作还有待开发和加强。实现本世纪末90%的家长程度不同地掌握科学育儿知识,任务还很艰巨。各地要进一步发挥妇儿工委的领导作用,统筹规划家庭教育工作,明确宣传、妇联、教委、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同时,要注意总结和发挥社区的作用,依靠基层党政领导、组织地区力量、集中教育资源,对社区公民和儿童少年进行宣传、培训工作,在实现较大普及覆盖率的同时创造优良、文明、科学、健康的小区育人环境。
第二,深化理论研究,提高指导水平
家庭教育的宣传指导有明显的时代特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现代科学的飞速发展,家庭、家长以及儿童本身都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我们要很好地发挥中国家教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县(区)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作用,依靠专家和专业工作者,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理论研讨,用正确的教子观指导群众提高家教水平。
在宣传工作中,特别要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媒的作用,普及家教知识,并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三,认真实施家教“九五”计划,加强检查评估
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今年联合制定《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这是进一步实施《儿童规划纲要》,指导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妇联要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继续做好家庭教育的牵头、协调工作,依靠家庭教育研究会,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与评估。要结合妇联开展的“四自”教育,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结合年轻妈妈读书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其条件是:爱国守法、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还要交流为国教子、以德育德的好家长经验。以此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优势,指导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推动中学、小学、幼儿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执行《全国家庭教育“九五”计划》,要坚持定期检查与评估。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本世纪末实现家庭教育的普及指标难度很大,我们要特别注意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不断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带动全面。希望同志们将本次会议的精神带回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励精图治,为我国儿童工作“九五”期间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努力。
同志们,距本世纪末还有四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了,让我们继续发扬开拓精神,勤奋工作,力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促进全社会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家庭育人的作用,培养符合祖国需要,继往开来的新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