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在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立会议上的讲话(1996)
作者:陈慕华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1114
在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立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同来自17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共同协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讨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问题。长期以来,妇女工作一直得到各部委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最近,全国妇联草拟了《关于深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征求各部委的意见,得到各单位的积极响应,推荐了协调小组成员,对文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并通过你们向各部委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今后15年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针政策 ,是指导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决议》的贯彻实施,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国家的富强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决议》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明确提出“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这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充分肯定,也是党中央交给我们新的历史任务。我们提出在全国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正是响应《决议》号召,落实《决议》精神的实际行动。
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新时期必须具有更高的要求,更新的特点。既保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赋予鲜明的时代特色。多年来,妇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围绕“家”字作文章,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从五十年代开始的“五好家庭”评选,到八、九十年代的家庭文化建设,先进家庭及家庭角色创评活动蓬勃发展,方兴未艾。大批具有时代特征的“文明家庭”、“十星户”、“特色家庭”、“美好家庭”应运而生,成为亿万家庭学习的榜样。这些家庭对弘扬传统美德,推动家庭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地方从评选文明家庭发展到评选文明楼院、文明街道,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了村镇、社区的文明进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功效。即将在全国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家庭文化建设的深化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新形势下,需要大家共同谱写的新篇章。
在全国统一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并建立相应的机构,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一是各地长期开展群众性家庭创评活动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家庭创评活动名称各异,形式多样,表彰奖励时限、办法均百花齐放。为了使这一活动在原有基础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上水平,需要加强管理,统一部署。二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负面影响,如婚姻关系稳定性下降;重婚纳妾、买卖婚姻、卖淫嫖娼;家庭生活推崇金钱至上;家庭暴力;虐待老人;子女教育重智轻德等现象,使我们深切感到家庭领域道德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严峻和紧迫。三是一些省市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如北京、江西等省市,妇联抓家庭创评活动,已纳入政府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有统一的领导机构,有经费保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我们成立“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就是为了把家庭美德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造成声势,全社会齐抓共管。首先我自告奋勇担任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组长。请黄启同志、中宣部戴舟秘书长、民政部杨衍银副部长、广播电影电视部同向荣副部长担任副组长。请在座的其他各位领导担任协调小组成员,各位所在的单位都是这项活动的协调单位。关于协调小组的职能,我考虑是否有以下几条:
一、审定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规划;二、督促、检查规划的落实;三、协调、沟通情况,发挥协调单位各自优势,推动本系统的创建活动;四、听取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提出改进意见;五、表彰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今天会议之后,我们将请各位协调小组成员在会签件上签字,向全国印发红头文件——《关于深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鉴于在座的各位都是担负重要责任的领导同志,为便于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建议各部委推荐一位处级以上干部为联络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处理有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小组将编印文件、工作简报和会议纪要。年前,将着重研究、部署明年“中秋”节首次表彰100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和10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的工作。我的这些考虑只是初步的,欢迎大家进一步讨论,发表意见。
最后,我相信在座的各位,特别是男士,一定会成为出色的“妇女之友”,为推动我国的家庭美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