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在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1997)
作者:陈慕华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70114
在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这辞旧岁、迎新春的日子里,我们“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聚在一起,总结“九五”计划开局之年“巾帼建功”的活动情况,研究今年活动的发展,十分必要。刚才,李秋芳同志就1996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和1997年活动的思路作了汇报,各成员单位的同志作了发言,我赞成大家的意见,并对去年大家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下面我谈两点意见:
一、“巾帼建功”是我们城市妇女工作的一条主线,是两个文明一齐抓的一个好形式
全国妇联倡导“巾帼建功”活动即号召各行各业的城市妇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四个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总的指导思想,后来党中央又提出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现在正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作为群众团体,我们全国妇联在实践中提出了一个把党的中心工作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具体任务相结合、便于普及而又简便易行的口号——“巾帼建功”。我们要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过程要求我们既要改造客观世界,又要改造主观世界。工作在每一个岗位上的劳动者,要使自身的素质与我们宏伟的事业相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我们要有更高的思想境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才能。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从6年多的实践来看,我们开展的“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既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这两项活动可以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我们倡导“巾帼建功”活动的目的也是为了支持各行各业把工作完成得更好,如果各行各业都把群众发动起来,有目标,又有样板,通过年复一年的教育、发动、评比、检查,帮助群众不断提高,不断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工作就会上新水平。我们要按江泽民同志所提出的那样,“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有了优秀的劳动者才能创造出优秀的业绩。所以,抓“巾帼建功”活动对任何一个单位、任何部门都不是“额外负担”,不是“份外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就是贯彻了党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一贯传统做法。因此,请各部门的负责同志都把“巾帼建功”活动与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统一起来,因为,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请各部门把活动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对活动给予指导,在政策和活动经费方面给予支持,为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
二、各行各业都要有“巾帼建功”活动的标兵,要建立“巾帼建功示范岗”
在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各行各业一定要有标兵,要不断总结、表彰和推广先进人物的先进思想,先进经验。现在令人高兴的是,不少行业都有了自己的标兵。如卫生战线的赵雪芳;公交战线的李素丽;科技战线的倪以信、游景玉;教育战线上的谭玉玲、马蕊兰;国防战线的钟玉征、岳喜翠;工业战线的劳德荣;铁路系统的朱连芳;新闻战线的郭梅尼……随着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先进人物,水平也会不断提高。所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开展行业竞赛、树行业标兵的活动一定要坚持下去。另外,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巾帼建功示范岗”设立起来。这是激励妇女为完成各行各业、各单位的中心任务作贡献,向社会展示妇女群众整体形象的一种群众创造的好形式,也是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要从各行各业的实际出发,制定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评选,使挂岗牌真正起到示范、带动、监督和制约的作用。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妇联就是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出发考虑的,是从人的培养与事业发展的战略上提出来的。这是一项涉及到各行各业的群众性活动。在过去的几年里,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成员单位的重视和支持,我感谢大家为这一活动的开展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希望在“九五”期间进一步深化这项活动,请大家为推动“巾帼建功”活动继续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总结新经验,作出新贡献,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