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华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7)
作者:陈慕华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70705
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我国历史发展非常关键的一年。党中央提出要办的两件大事,第一件已经胜利完成。刚刚过去的7月1日,我们顺利地实现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一洗中华民族百年耻辱,迈出了和平统一祖国的重要一步。第二件,下半年要召开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新的世纪。现在,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五大的召开,是当前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我们召开这次全国省市妇联主席会议,就是要继续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旗帜,进一步认识我们面临的有利形势和新的挑战,研究和提出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激励各级妇联组织更加奋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去创造新的业绩。
下面,我想从两个方面谈些意见:一是怎样认识当前总的形势及妇女工作的形势;二是这次会议着重要解决哪些问题。
(一)
正确地把握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是我们研究和部署工作的依据。对于我们所处的时代和形势,我想主要应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这是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发展,国内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走向新世纪的重要时期。
从国际环境来看,随着冷战结束,两极格局消逝,少数大国的霸权主义行径遭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反对,多极化进程加快,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人权会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反华图谋已连续7次被挫败,就是一个标志。相互尊重与平等互利,积极开展对话与合作,不搞集团政治,摒弃对抗与冲突,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在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从国际的大环境来看,和平与发展的大趋势使我们有可能争取一个较长的国际和平环境,以适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集中力量搞好国内建设,从而增强综合国力。
从国内来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风险,我们党都始终高举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正是由于高举了这面伟大的旗帜,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国民经济有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条件;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社会环境保持着团结、稳定的良好状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我们的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也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和发展。近二十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面伟大的旗帜,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整套建设现代化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是邓小平同志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历史财富。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走向新世纪的重要时期。现在和今后,举什么样的旗帜,走什么样的道路,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江泽民同志指出,“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面旗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举下去。从现在起到下世纪前十年,我国将努力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我们要成功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我们将在不长的时间内,在转换经济体制、优化经济结构、发展科学技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及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对于各级妇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要对这些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把握其科学体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想大局,抓大事,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联系妇女的实际,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这次会上,我们已把《求是》杂志中关于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摘要印发给大家,请大家好好学习。
第二,这是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推动妇女解放事业向前发展的大好时期。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我们掀起了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热潮;重点推进了“巾帼扶贫行动”和“巾帼创业行动”;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为主要形式的家庭美德建设有了新发展;妇联自身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也得到加强;妇女群众通过庆香港回归的各种活动,受到了深刻而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总的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在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权益、发挥妇女作用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妇女工作的大环境与基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概括起来主要是“八个一”,即:(1)党中央领导明确提出了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全国人大制定了一部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3)国务院制定了一个到2000年全面促进妇女发展的纲要;(4)各级政府建立了一套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5)妇联在全国城乡发展了一个纵横交错的妇女组织网络;(6)全国建立了一支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的参政妇女队伍和专兼职妇女工作者队伍;(7)建设了一批具有教育、培训、活动和服务功能的妇女儿童阵地、基地和实体;(8)各级妇联在探索中已形成了一套符合国情与妇女实际的工作思路和主体活动。正因为有了以上这些重要条件,我国妇女参政、劳动就业、受教育水平、健康状况、社会保障程度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妇女工作中有规律性的东西,以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的水平。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仍面对着许多压力和挑战,妇女工作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实施《妇女法》和《妇女发展纲要》难度较大;下岗女职工人数不断增多,再就业难度大;女性参政比例仍然偏低;一些“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出现;残害妇女儿童的社会丑恶现象和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等等。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汇报,作了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1997〕12号文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把妇女儿童工作摆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各级妇联应当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抓住机遇,知难而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
我们这次省市妇联主席会议,着重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积极协助党委在今明两年各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以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组部组通〔1995〕12号文件确定的目标;第二,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推进家庭美德建设;第三,进一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和迎接明年妇女的“八大”做好准备。为什么要重点解决这三个问题呢?我们的考虑是:
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增加,比例有所提高,但女性比例总体偏低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实现既定目标任务还很艰巨,时间十分紧迫
这次会议之所以把协助党委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首要的议题,是因为妇女参政从来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促使更多的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是推动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的关键。这项任务十分重要,也十分紧迫。
我们党十分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1989年底,江泽民总书记针对当时妇女参政比例下降的情况指示说:“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比例过低的状况,要引起各级党委的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去年11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妇联七届四次执委会上明确指出:“要抓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妇女中有不少优秀人才,关键是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采取了很多得力的措施,特别是1995年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纪要(组通字〔1995〕12号文件)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先后出台,规定了到本世纪末妇女参政的工作目标,推动了女性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进程。
总的看,这两年全国妇女参政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人大女代表所占比例有所上升。1996年全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女性代表所占比例占21%左右,比上届高2个百分点,尤其是北京市乡镇人大女代表比例达到31.64%,比上届高5.5个百分点。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通过决定,下届女代表的比例要在本届基础上有所增加。二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有一定提高。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领导班子中都至少有了一名女性。到去年底,全国省、地、县、乡镇四级党政班子的女干部数分别比1994年增长了38.7%;22.6%;13.9%;50.9%。
在看到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不能不看到,全国各级领导班子女性比例总体偏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前一时期,全国妇联组织了10个调查组,分赴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了解培养女干部工作情况,感到妇女参政还有不少难点和问题。比如: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同志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组通字〔1995〕12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目标还不清楚,也不了解本地现状与目标的差距;有些已经实现目标的地区,由于对现有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普遍缺乏动态管理,一旦女干部调动、退休或落选,就又出现新的“空白点”。在任女领导干部总的情况是,正职少,高层少,年轻的少,在党政主干线和经济部门任职的少。关于本世纪末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目标,1995年7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规定: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积极实现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有女性,政府部门负责人中女性比例有较大提高。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应多选配一些女性。中组部组通字〔1995〕12号文件规定:到本世纪末,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地(市)、县(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争取配备2名女干部;省、地、县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要尽可能多地配备女干部;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中也应有女同志。我国由于各地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相当地区要实现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各级政府班子配备的女干部与我们确定的目标相比,省级政府尚缺11人,地市政府尚缺140多人,县(市区)政府尚缺1200多人,乡镇政府尚缺3.5万多人。至于各级党委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空缺还要更多些。现在距本世纪末只有两年多时间了,如不抓紧工作,就难以保证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现纲要规定的目标。我前几年曾经说过培养选拔女干部形势是“喜忧掺半”,现在我要说的是形势逼人,时不我待。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提出“男女平等参与决策”,在立法机构和决策职位中“实现女性占30%”。世妇会后,许多国家妇女参政数量上升,除北欧一些国家内阁成员中女性已达40%左右外,英国、奥地利、美国、法国政府内阁中的女性比例已上升到了22%—37%,有17个国家的议长由女性担任。对比国际上妇女参政程度的提高,我们更应该有紧迫感。
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认识到位与不到位,重视与不重视,抓与不抓,结果大不相同。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要统一认识,积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既要坚定不移、又要脚踏实地地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以实现党和政府既定的目标。今后妇联在这项工作上要继续把握好工作角度。要明确妇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主要应做好几件事:一是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二是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制定工作规划;三是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搞好培训;四是推荐优秀妇女人才;五是宣传参政妇女的成就;六是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群体意识。同时还要把握工作契机。今、明两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相继换届,这对于在本世纪末全面提高妇女参政水平,是一次主要的、十分难得的机遇。各级妇联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紧紧抓住这一机遇,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有一个大的突破和发展。这次会议上,要交流如何协助党委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经验,相信通过大家的讨论,会促进这项工作上新水平。
妇联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要重点推进家庭美德建设,面对来自社会的各种冲击,需要研究新问题,推出新经验
家庭美德建设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家庭美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写进党的决议,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抓好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建设,不仅对于促进家庭内部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是“细胞工程”。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在家庭受到良好道德教育的人,一般会是一个遵守社会公德的好公民,在工作岗位也比较容易培养起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所以我们说家庭是品德和习惯养成的第一课堂;是社会稳定的“减压阀”;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加油站”;在反腐倡廉方面,家庭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岗”。由此可见,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家庭美德建设是基础,它促进或制约着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形成与发展。
目前,我国家庭道德建设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例如,一些家庭重利轻义、重男轻女;教育子女重智轻德;不赡养甚至虐待老人;邻里关系冷漠;追求婚外情、重婚纳妾,婚姻关系稳定性下降;买卖婚姻、虐待妇女、儿童甚至家庭暴力上升等。家庭道德建设的任务紧迫而繁重。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根据不同家庭不同成员的需要,全力推进家庭美德建设。
妇联在抓家庭美德建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后,我们还要注意从这么几方面入手去抓家庭美德建设:
一是从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入手。家庭美德建设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是按照“四有”目标教育人,提高人,培养人。理想是精神支柱,道德是行为规范,文化是重要条件,法纪是必要约束。抓家庭美德建设,就是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引导家庭成员由正确处理家庭内部关系而逐步达到正确处理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集体和国家的关系,使每个家庭不仅关注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注重追求高尚的精神文明生活,以此作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的标志。
二是从抓特色活动入手。家庭美德建设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必须运用载体,虚功实作,才能吸引群众,收到实效。在开展活动时,一定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比如,在贫困地区,家庭美德建设要与“双学双比”活动特别是“巾帼扶贫行动”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学文化、学科技、脱贫致富奔小康;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应引导人们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及平等、和睦的人际关系。最近,各地广泛开展的“家庭读书”、“家庭道德”评点、绿化美化生活环境及家庭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应该总结和推广。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是开展家庭美德建设活动的有利场所,应该把这些阵地充分利用起来,使之成为家庭美德建设的教育基地和培训基地。
三是从宣传典型入手。一批好的家庭典型,可以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走向进步与文明。这就要求我们宣传的典型具有说服力、感召力。今年中秋节,全国和各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将举行“五好文明家庭”表彰活动,要抓住这个机会,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对于家庭道德失范的反面典型,也可适当曝光,让公众评论,以惩恶扬善。这也是一种宣传教育。
四是从家庭与社会的结合入手。开展家庭美德建设,要努力与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上海市妇联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她们通过开展“星期六家庭志愿者”活动,引导人们从关心小家到关心大家、关心国家。上海经验的意义在于,它深刻开掘和强化了家庭美德建设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从而为家庭美德建设开启了有益的思路,这就是,家庭美德建设必须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衔接起来,与建设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结合起来。我们学习上海的经验,就是要把家庭美德建设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使它获得更强的生命力。
我还想强调一下,在家庭美德建设实践中,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在继承传统美德上,要特别注意发扬中华民族亲慈子孝、尊老爱幼、崇尚节俭、邻里和睦等传统。在体现时代精神上,不能盲目地以为新的就是好的,对鼓吹“性解放”、“婚外恋”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所谓“新潮”必须坚决抵制。我们应当大力宣传和弘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代表时代前进方向的精神和思想观念,在这方面,对于国外文明、进步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我们也应该吸收和借鉴。
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进展较好,凝聚力、活力和实力明显增强,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而努力
为了迎接明年中国妇女“八大”的召开,并为培养、造就跨世纪的妇女干部队伍做好准备,要进一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包括组织、班子、队伍和阵地建设等。自1994年底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和去年天津城市工作会议以来,妇联在自身建设方面步子迈得较大。
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城镇居委会妇代会和农村妇代会实建率在98%以上。一部分城乡集贸市场、乡镇企业、“三资”企业也建立了妇代会。在党中央领导的支持下,党政群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省级妇联领导班子结构有了变化。〖HT〗近几年,省级妇联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得到改善,许多省级妇联班子因团结、勤奋、开拓、务实,在近几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单位年度考核中受到好评。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逐年提高。全国乡镇以上专职妇联干部86000人,目前大专以上文程度的占36.33%。全国已有20—30%的村妇代会主任是科技致富能手、农民技术员。
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实体建设有了发展。目前全国已有妇干校35所,女子职业院校32所,妇女儿童中心3240个,县以上妇联创办实体2754个。这些活动基地和实体成为妇联教育、培训、创收、服务活动的依托。
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凡是妇女工作活跃并富有成效的地方,那里的干部队伍素质一定是好的。前不久,我们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山西召开了“巾帼扶贫行动”工作会议暨“双学双比”活动研讨会,大家在学习山西妇联开展连环脱贫经验的同时,更为山西省和吕梁地区妇联干部的苦干实干精神所感动。这说明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有了好的班子和好的队伍,工作就能开拓前进,做出成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一是要加强各级妇联班子建设;二是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妇联班子建设,就是要使各级妇联班子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清政廉洁的领导核心。妇联领导干部要有政治上的坚定性,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有胜任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去年我在天津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学习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工作方法,仍是今后妇联班子提高素质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拟定一些具体目标,比如:今后几年内,地市以上妇联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应进党校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培训外,还应逐步达到大学本科文化水平。农村妇代会主任应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各级妇联班子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逐步年轻化。
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建设,要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提出的“九五”期间干部培训规划,逐年完成规范化岗位培训任务;继续加强妇联干部的学历教育。今后在招聘和选调妇联干部时,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意把握年龄和文化结构的合理性,地市以上妇联干部“入口”人选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水平,而且要年轻化。
在提高干部文化水平的同时,还要着重抓好综合知识和能力的提高。现在,我们的组织网络已拓展到各界妇女中,没有丰富的知识,就无法与各界妇女沟通;我们开展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家庭美德建设等活动,已经渗透到了两个文明建设的许多领域,没有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和能力,就不能把握全局,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做好妇女工作。特别是在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广大妇女群众面临许多新情况,出现许多新问题。妇联要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就要随时正确地分析和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如实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如果妇联干部知识面窄,不能把握全局,也难以担此重任。所以,我们要激励妇联干部从“专业型”、“经验型”向“复合型”干部转变。要实现这个转变,就要提倡妇联干部关心大局,刻苦学习,用心钻研,提高综合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干部交流工作,既实行内部轮岗,到基层挂职锻炼,又推动向外交流。有的省市妇联在内部建设上,试行了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聘任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加快干部内部流动等方法,建立激励机制,这些探索都是行之有效的。
总之,我们要通过抓自身建设,逐步达到各级妇联有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种好风气,一套适合群众团体的好的工作机制,一批好的基地或实体。
几天前,我国政府已顺利实现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必将更加激发我国人民包括各族各界妇女的爱国热情。我们要很好地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处理香港问题“一国两制”的总方针。“一国两制”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首先,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即直接受国务院管辖,这就是“一国”的体现。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为了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香港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还保证其现行的生活方式不变,这就是“一国两制”的核心内容。全国人大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为一部全国性法律,规定了我国政府对香港的一系列政策,我们一定要很好地学习和遵守,不能有“接管”思想。要正确理解主权原则,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在内地与香港地区之间联系时,要特别注意按照统筹归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自行其事。中央各部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应的部门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我们全国妇联与香港妇女组织也同样互不隶属、互不干预。我们将在互相尊重的原则下,继续保持与香港妇女组织的姊妹关系,加强友好联系与交流,为香港与内地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发展与繁荣作出贡献。
我们这次省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之所以选在上海召开,一方面是由于上海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步子迈得较大,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经验、新成果,具有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妇女工作大环境好的特点。另一方面,上海市各级妇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动妇女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妇女的素质,为创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和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她们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在上海召开这次会议,有助于我们开阔眼界,启发思路,从多方面受益。上海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做了精心安排,市委办公厅、市妇联和有关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周到的筹备工作。今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同志,市长徐匡迪同志及市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又亲临会议,充分体现了上海市各位领导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支持,让我们向上海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我国各族人民正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向新世纪。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我们要更加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妇女工作,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迎接党的“十五”大召开,为实现“九五”计划和我国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