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珮云在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1993)
作者:彭珮云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30906
在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在开幕式上,胡锦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黄启ZAO(王加澡右)同志代表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会作了报告,昨天,朱RONG(金字旁加容)基同志又作了经济形势的重要讲话,同志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妇女运动的新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总结了经验,明确了方向,提出了任务,并且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这是一次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我相信,这次大会一定会将我国的妇女运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谱写出更加光辉的篇章。在此,我谨代表国务院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国各族姐妹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关于妇女工作,锦涛同志、慕华同志已作了重要的指示,今天我仅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如何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谈点意见。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支持下,经李鹏总理批准,于1990年2月正式成立的。它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文化部、广播影视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国家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国家统计局等20个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它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妇女儿童工作中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委员会下设妇女组和儿童组,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最近在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大力精简非常设机构的情况下,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不仅保留下来了,而且改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进一步明确它的性质,既是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又是国务院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协调机构,这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下,为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协调委员会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女高级知识分子和县处级干部退休年龄与男性一视同仁的政策;促进招工招生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大力推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和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的专项斗争;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该纲要已在全国颁布实施;制定《全国“三优(优生、优育、优教)工程”试点工作指导纲要》,从1991年起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了综合性实验;积极推动妇女扫盲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共扫除妇女文盲900余万人;还在推动儿童科技教育和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提倡母乳喂养、协调解决婴儿断奶后食品生产中的问题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之后,全国已有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
当前,国内形势和国际环境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妇女参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也对妇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妇女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竞争机制、效益原则,将冲击对妇女的某些保护性措施;社会服务事业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妇女仍然承受着比较沉重的家务负担和生育负担;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有些人把妇女当成商品,极少数妇女自甘堕落,使得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重新蔓延,在有些地方呈上升的趋势。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实现妇女的进一步解放,是妇女运动的光荣任务,也是各级政府的崇高责任。当前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继续大力宣传、全面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及家庭生活中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既是调动广大妇女积极性,加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去年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抓紧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维护妇女权益的保障机构,调查研究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政府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能,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消除各种歧视妇女的旧观念和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现象,特别是在入学、就业、分配住房、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要切实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要继续努力扫除妇女文盲,保障适龄女童入学,遏制女童辍学;积极发展城乡女子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手段,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卖淫嫖娼、色情服务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反腐败斗争中,要依靠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今年十月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一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行执法检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的同志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工作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实施。在这次检查中,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服务,应该作为检查的重点之一。
二、积极推进《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儿童工作是面向未来的事业,保护儿童,教育好下一代,对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腾飞有战略意义,对于促进人类进步、维护世界和平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儿童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涉及许多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如何协调有关方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经验还不足,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我想,一方面要推动、督促大家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与业务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组织大家集中力量,切实办几件需要齐心协力才能办好的实事,例如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消除碘缺乏病造成的危害,提倡母乳喂养等等。如果我们每年能够扎扎实实地解决几个问题,我们就能逐步实现《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认真做好筹备工作,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于1995年9月在北京召开,这是我国政府和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我国妇女全面参与社会发展,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与作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开好这次大会。大会筹备工作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发动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提高妇女素质,切实解决妇女面临的问题,促进男女平等,从而以事实充分显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保障妇女地位方面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为此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更加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为成功举办这次大会作贡献。要大力宣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我国召开的意义,动员全国妇女以实际行动迎接大会的召开,向全世界展示中国妇女崭新的精神风貌。还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积极支持这次大会的召开。凡承担了具体筹备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同志们,国务院决定由我担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主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同志们一起把工作做好。我们这一届委员会要在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基础上再接再厉,尽职尽责,进一步做妇女儿童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多办实事。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我们决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为我国妇女儿童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还要借此机会讲一讲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与提高妇女地位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实行计划生育,使妇女从繁重的家务负担中解放出来,投身于现代化建设,充分显示自身的社会价值,从而有利于提高妇女的地位;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必将进一步克服重男轻女的观念,使人们认识到生男生女都一样,从而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
近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妇女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87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23.33‰,1992年下降到18.24‰;1987年全国约有446万出生的婴儿系三胎及三胎以上,1992年下降到202万,减少了一半多;1987年全国早婚人数约279万对,1992年下降到145万对,下降近一半。1991年、1992年连续两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在出生高峰期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这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
妇联非常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九十年代我国妇女发展的目标中,在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在评选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双学双比”竞赛中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求。各级妇联主动与计划生育部门配合,做了许多工作。吉林省妇联与计生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农村妇女中开展的“双学双比”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勤劳致富奔小康,建立文明幸福的家庭。由于这一做法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符合广大妇女的要求,因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取得丰硕的成果。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提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学文化、学科学、勤劳致富、少生优生、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共同富裕蔚然成风;而且促进了农民群众生育观念的变化,从“要我计划生育”变为“我要计划生育”,还改变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农村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们认为,这是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希望之路,对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希望一这经验能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广。计划生育部门和妇联完全应该也有可能更好地配合。两者不仅工作对象相同,而且许多基层妇女干部兼任计划生育宣传员,或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她们熟悉计划生育工作,在这个“天下第一难”的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她们不辞辛劳,不畏艰苦,把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落实到每个育龄夫妇,为这项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我热诚地希望计划生育部门与妇联以及各有关部门,今后能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更加自觉地密切配合,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渗透,这样必将形成更大的合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登上一个新台阶。
目前,我国的人口形势仍然是严峻的。这是由于:第一我国人口基数大,出生人口的绝对数依然很大,现在每年出生人数仍在2000万以上,每年净增一千几百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据预测,到下个世纪四十年代,我国总人口数达到十五亿到十六亿之间才能停止增长。第二目前的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工作稍有放松人口出生率就会回升。第三是地区之间不平衡的现象还很严重。再加上新形势下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为了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我们不仅要控制人口数量,还要努力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值得注意的是,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呈上升的趋势。(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婴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婴,通常以106作为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正常值)。据调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原因,主要是有些人为了想生男孩子而瞒报漏报女婴,运用B超机等现代仪器鉴定胎儿性别后进行选择性人工流产;遗弃和虐待女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1990年女婴死亡率较男婴高出16.2%,而正常情况下女婴死亡率应比男婴低18.5%左右。形成出生性别比升高的根本原因是重男轻女的观念。如果出生婴儿性别比上升的趋势长期得不到纠正,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希望各级妇联组织关注这个问题。我们要本着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要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新的婚姻、家庭、生育观念,克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传宗接代”旧观念的影响,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观念。要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等法规,坚决反对虐待妇女,特别是生育女婴的妇女;严肃查处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B超机等现代仪器的管理,坚决制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还要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总之,我希望各级妇联继续大力支持和参与计划生育工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肩负的历史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