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珮云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二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96)
作者:彭珮云 来源:《七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93-1998)》,全国妇联办公厅编 时间:19960118
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二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刘海荣同志向各位委员汇报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5年的工作和1996年工作计划,大家发表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办公室的同志根据大家的意见修改后下发。去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做了大量的妇女儿童工作。工作总结要充分反映大家的工作成绩。虽然不可能把大家做的所有工作都包括进来,但主要的工作要反映。工作计划也要把今年各地各部门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妇儿工委和办公室只能做其中的一部分工作,但这并不是妇儿工委只关心这一部分工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1995年的工作
199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胜利前进的一年,也是我国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与进步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做了三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
第一,协助国务院制定颁布了1995—200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这是我国妇女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确定了本世纪末我国妇女发展的总目标,由政府对发展各项妇女事业做出了规划。这个《纲要》的贯彻实施,必将使法律赋予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对调动亿万妇女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它对国际社会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受到联合国及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与会各国的高度评价,为世妇会的后续行动作出了表率。
《妇女发展纲要》颁布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及时发出通知,并先后两次召开中央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同志座谈会,就《妇女发展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了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妇女发展纲要》的宣传贯彻都比较重视,一些省的领导班子讨论了贯彻《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的问题。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妇女发展规划。山东、河北、江西、浙江等省的规划已先后出台,其它地方今年上半年可望完成。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也正在积极制定实施方案,劳动部已将有关妇女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就实施《妇女发展纲要》的工作向各地劳动部门专门发出了通知。总的看来,《妇女发展纲要》颁布半年来,形势是喜人的。
第二,九十年代儿童发展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为2000年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1995年是实现《儿童发展纲要》的中期目标和亚太地区各国《马尼拉共同声明》提出的1995年末应达到的十二项中期目标的最后一年。从1994年底监测结果看,我国尚有三项目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80%的小儿腹泻病例使用口服补液疗法、普遍实现食盐加碘)实现的困难比较大。为此,国务院妇儿工委专门召开了全国电话会议,动员、督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中期目标的完成,实现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电话会议之后,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都加大了工作力度。由于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使九十年代儿童发展中期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参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及非政府组织论坛的有关工作。
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分别承担了世妇会中国组委会各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了非政府组织论坛有关专题的筹备工作,成功地举办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就业”、“妇女健康与发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妇女与法律”、“妇女与人权”、“反对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婚姻与家庭”等论坛。世妇会在我国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不仅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威望,也为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我们抓住筹备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契机,有力地推动了我 国的妇女儿童工作,也促进了《妇女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主要表现在:提高了妇女参政的人数比例;拓展了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保障了妇女劳动权利;加强了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扫除妇女文盲,提高了女 童入学率;加大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和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是国务院妇儿工委和各级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共创佳绩的一年。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关于1996年的工作
在当代,和平与发展是世界的两大主题,妇女和儿童的发展已成为举世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去年世妇会期间,通过与各国妇女的广泛交流,我们深深感到,我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工作,我国的妇女工作成绩突出,妇女地位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赞扬。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旧观念的影响,妇女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国的妇女事业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因此,1996年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扎扎实实地做好世妇会的后续工作。世妇会强调贵在行动,作为世妇会的东道国,我们应该把后续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实现对我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1996年是世妇会后见诸行动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开好头,起好步,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妇女儿童的发展是同整个社会的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又要自觉地、有计划地推动妇女儿童的发展,并使之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说,既不能脱离经济、社会的发展来谈男女平等,也不能等待男女 平等自发地实现。1996年是我国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第一年,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机遇,力争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九五”计划之中,把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之内。
1996年妇女儿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世妇会的后续工作,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妇女儿童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为了做好1996年妇女儿童工作,我想强调以下四点:
第一,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要有针对性,通过宣传,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江泽民同志在世妇会欢迎仪式上说:“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党和政府把儿童看作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一贯热切关怀和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我们大家首先是各级领导,都应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认识上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不少思想障碍。譬如,今年一月八日《中国妇女报》头版刊登了一篇标题为“国家机关,女性难进”的报道,说在一月七日结束的全国人才市场第二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在参加招聘的42家国务院组成机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中有27家明确表示限收或不收女大学毕业生。在该报的编后语中说,此事发生在“世界妇女大会刚刚开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颁布不久,’95妇女年余温未消的时刻”,发生在“理应对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率先垂范、做出表率”的中央国家机关,真是发人深省!不管有什么这样那样的具体理由,拒收女大学生进机关实际上堵死了一条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途径。可见,解决“男女要平等”的思想认识问题还相当艰巨!其次,通过宣传,要使大家进一步认识世妇会的重要意义及其积极成果,搞好后续行动的重要性;认识两个《纲要》都是国务院正式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实施。还要使大家了解两个《纲要》规定的主要目标、政策和措施以及如何组织实施。这样才能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自觉地领导这项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自觉地参与这项工作。第三,要把宣传两个《纲要》和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把它纳入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之中,使全社会增强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希望各新闻单位要象宣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一样宣传后续行动。各级妇儿工委都要把培训骨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有了一批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并懂得如何去组织实施两个《纲要》的骨干,妇女儿童工作就一定会更好地开展起来。
第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制定两个《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纲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两个《纲要》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和本部门的实际,确定自己的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并把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方案比《纲要》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省、地(市)、县各级都要制定实施方案。越往下,方案应该越具体,还要有年度实施计划。
制定《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工作去年才开始,据妇儿工委办公室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方案都能出台。希望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成员单位,都能在今年第一季度或稍晚一些时间,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在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把目标责任、任务分解及分年度实施计划汇总成进度图表发给大家,以便大家一起有计划、有步骤地贯彻贯彻落实《纲要》,并作为检查评估的依据。
《儿童发展纲要》的中期目标虽然已经基本实现,但要全部实现九十年代的总目标困难还相当大,任务非常艰巨。有些目标虽然对外宣传已达标,但实际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普遍实现食盐加碘,刚才统计局同志已经讲了,1995年生产加碘食盐600吨的计划没有实现,因为经费没有解决。我国住户食用合格碘盐的比例还不到50%。据卫生部对28个省的抽样调查,还有12个省8至10岁学生的甲状腺肿大率在20%以上。最近报道上海、天津也从尿检中发现儿童缺碘。可见在我国要真正做到全民都吃到合格的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危害,还是很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更加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现在还有一些省、自治区没有制定“九五”儿童发展规划,希望尽快制定。对一些重点指标和达标困难较大的指标,如降低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要有分年度目标及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第三,着力解决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基本权益、基本生活保障、基础教育等事关广大妇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必须摆在我们工作的重要位置。当前,扶持贫困地区的妇女脱贫,解决下岗妇女就业难、女童失学辍学率高、一些“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侵犯女职工权益、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暴力残害妇女等等问题,都需要认真对待。解决这些问题决非易事,必须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有的问题是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过程中出现的,需要根据新的情况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都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两个乃至几个重点问题,下功夫调查研究并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希望你们将这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我们通报。国务院妇儿工委今年拟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重点研究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贫困地区如何贯彻实施两个《纲要》,帮助妇女儿童摆脱贫困获得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二是加强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妥善解决弃婴、孤儿等的供养问题。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儿童福利院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也有许多问题长期未能解决。去年以来,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记者偷拍我国儿童福利院的情况,以偏盖全,歪曲事实,攻击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权状况。最近有的人权组织又攻击我们,说“在中国高级领导人的默许下,中国国有孤儿院中每年有成千的孩子由于缺少医疗和食物造成死亡”,并建议将干预此事作为今年的头等要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已正式召开了新闻界的会,对此表示关切,说此举违反了儿童权利公约,要求中国政府予以澄清。民政部去年已就这个问题写了一期情况反映,今年妇儿工委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并提出对策,请民政部牵头做好准备。三是保障“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女职工的权益问题。今年一月十一日《中国妇女报》头版刊登了“深圳台商独资企业又一场大火烧死女工13人伤百余人”的报道。这家企业自1990年开办以来曾多次受到当地消防部门的警告。厂商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让500多个外来工住在铁皮架搭起的大通房里,工人用纸皮和塑料布、布帘把床隔开来。就是这种违章建筑引发了一场特大火灾,而工厂附近又没有消防水源,消防车只得去2.5公里以外去取水,这完全是“视安全为儿戏,视人命为草芥”。《中国妇女报》从一月十五日起三天连载了福建莆田部分三资鞋厂苯毒危害女工的报告。报告揭露在莆田有上百家鞋厂普遍使用含有苯、甲苯、二甲苯成分的强挥发性胶水粘合剂,对人体危害极大。七万女工在充满有毒废气的车间里以每天十几小时的超负荷劳动换来了每月300至400元工资,已经引起了一些女工中毒甚至身亡的悲剧。老板们以各种措口拖延推诿,不肯掏出钱搞净化治理。当地政府也没有对女工给予充分的保护,某些领导人担心卡得太严外商会跑掉。我想今年我们一定要认真抓一抓这方面的问题,请全总、劳动部牵头,妇联配合。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也日趋完善,这类问题完全应该也完全能够很好解决。我们希望在各有关部门、有关地方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今年能通过调查研究在解决这三个问题方面有所突破。
第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监测评估工作是加强对妇女儿童事业管理的基础建设。要高度重视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注意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因为这是指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监测评估的指标定义和计算方法要使用国际或国家统一标准,不同部门的同一数据要互相核查。
《儿童发展纲要》的监测评估机制已基本建立。两年来运用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已向国务院妇儿工委提交了两个年度的中国儿童状况报告,为政府采取新的对策,推动《纲要》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后,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这一机制,在加强对国家级监测评估的同时,要加强对省级的监测评估和信息交流、培训指导,还要摸索在地(市)、县两级如何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妇女发展纲要》将监测与评估列为第十一项目标,说明它对实施《纲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把《妇女发展纲要》的监测评估机制尽快建立起来,填补这方面基础统计数据的空白,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我想还是请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志坚同志负责,成立《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同时把专家委员会成立起来,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劳动、卫生、教育、司法、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与《儿童发展纲要》的专家委员会基本是一套人马,还可以充实一些人员。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做好对《纲要》实施的检查、督促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这就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是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关键;建立健全妇儿工委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的议事协调作用,是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保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是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群众基础。刚才很多同志讲到,不仅要妇女参与,男同志也要积极参与,不然工作是做不好的。毛主席曾讲过,“男女并驾,如日中天”。妇女儿童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不是要代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也不是要代替群众团体的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有的地方有几个编制,有的地方还没有编制,它应该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我想到以下几点,提出来和同志们共同探讨。
1.要议大事,搞好协调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的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应该突出强调议事和协调两方面的作用。议事就是要议大事,议妇女儿童的大事。各部门都分管了一部分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把大家集合在一起,就应该纵观妇女儿童工作的形势,把握妇女儿童工作的全局,提出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各个时期应该协力解决的问题,还要议妇女儿童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搞好协调,就是要组织、推动大家一起来实施两个《纲要》和《妇女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那些由某一个部门、某一个群众团体难以完成的工作,要组织协调大家的力量共同来做。
2.要及时沟通信息
现在,我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前一年的工作,安排当年的工作,但仅此是不够的,平时也要相互沟通信息。建议妇儿工委所属的妇女组、儿童组(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干部组成)每半年分别召开一次汇报会,由各成员单位汇报本部门贯彻实施两个《纲要》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妇儿工委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把本部门有关的简报、专题调研报告等及时送给妇儿工委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公室也要把妇儿工委的工作简报、专题调研报告等有关资料及时分送给各成员单位。这样才能互相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3.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儿工委的联系和指导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儿工委主任会议,研究一些重大问题。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系统实施两个《纲要》的指导和检查督促。今年我们准备在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儿工委主任会,主要议题是:交流制定和实施两个《纲要》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贫困地区如何实施两个纲要;讨论如何进一步搞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4.努力提高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这几年办公室做了不少工作,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今后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妇女组、儿童组和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好专题调查研究,加强信息交流工作,为妇儿工委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贯彻实施两个《纲要》的重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妇女儿童的素质,而提高妇女儿童的素质是提高我国人民整体素质的根本。我们正面临世纪之交的关键时期。今天的妇女儿童素质将决定下个世纪我国的发展水平。同志们,在新一年里,让我们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的要求,为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