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畅:关于女工工作的几个问题(1950)
作者:蔡畅 来源:全国妇联档案E8-27卷 时间:19500812
关于女工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要单独提出女工工作
1.女工占有相当数量
女工在整个工人阶级里,占有相当的数量,据不完全的统计,包括二十五个市,六个省,二个分区,有产业工人二百六十四万三千多,女工有四十二万五千。占百分之十六强。特别在纺织业中,女工占多数,在上海占百分之七十五──八十五,在东北、天津占百分之五十以上。而在丝业当中,女工则占绝大多数。所以女工在生产建设上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如果不能把女工组织起来,对生产建设将发生很大的影响。
同时女工是整个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大会提出一年内要把全国工人基本上组织起来,便于完成我们经济建设的任务,如果不能把女工组织到工会里来,便不能完成这个组织任务。
2.女工有她的特殊性
第一、女工在旧社会上受到剥削压迫,比男工更厉害,如同工不同酬,被轻视歧视,不被提拔,不能同男工一样发展,形成女工的文化技术赶不上男工的现象;第二、女工受孩子家务的牵累;第三、女工有特殊生理疾病的痛苦。因此,女工除去和男工有共同的要求外,还有特殊的要求。如果我们只是进行一般的工作,那么女工很容易落在后面。使整个工人运动受到损失,必须加一把力,使她们赶上,这就要帮助她们解除特殊的困难,并要女工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困难,“加一把力,提高女工赶上男工,和解除女工本身的特殊困难”,这两点便是需要女工工作的理由。只有加强女工工作,才能使整个工人阶级团结起来,组织起来。
3.对女工工作认识上的偏向
但是,有些干部对女工工作的认识有偏向,认为女工工作不必单独提,就是说,在工会的各部门配备有女干部,不必另设女工部,和工会一般的进行工作即可;或者认为目前不必强调女工工作。这种思想,实际上即是取消女工工作的思想。原因是从两方面来的:一方面过去自上而下女工部尚未完全建立,全国女工部本身领导上还未起到作用,许多问题未和大家说清楚,我们女工工作还没有一套成熟的经验,使女工工作的干部感到困难,不知如何做法;同时,整个工会的领导上也不够注意,在工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有的就没有女工工作的一部分。女工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帮助,当然,这也是过去大城市没有解放,女工还少的原因。这是主要的一面;另外一方面,有的女干部在主观思想上从个人出发,认为做女工工作前途发展不快,不如全面工作进步快。这种思想是不对的。
至于客观上的困难,下面我提出解决的办法,就是要明确任务,建立组织,制定工作制度。
二、女工工作的任务和女工工作的范围
1.总的任务
发动、教育、组织女工完成工会统一的任务,参加工会的组织及工会的各种工作和活动。目前中心任务是在一年之内,基本上把女工组织起来,以便完成生产建设的任务。对女工的一般的组织、教育、福利、劳保等工作,应和男工一样由工会统一计划进行,但在这些工作中有关女工特殊的问题,女工部应主动的提意见,作计划,并应配合执行。
2.五个具体工作
第一,动员女工参加工会:在选举工人代表和吸收工会会员当中,一般的女工恐怕比男工少,现在没有完全的统计,据天津东亚毛呢厂女工人数占全体工人的百分之四十,而女工代表仅占全体工人代表的百分之十七弱,沈阳第一被服厂男工会员占男工全体工人的百分之五十,而女工会员仅占女工的百分之二十四。原因是女工的顾虑比男工多,自己做不了主,须要丈夫、父母同意后,才能加入工会;或是爱面子,怕报了名批不准,难以为情等等。
(上海或者比较好些,现在没有材料)
因此,在组织女工的工作上,就不能完全用男工一样的方法,如何打破女工思想上的顾虑,更加耐心的说服教育,提高她们的觉悟,帮助她们解脱家长的束缚等等。都应在组织工作计划中详细讨论、布置,希望大家注意研究这一工作,才能完成组织工作的任务。
第二,女工特殊教育工作。除和男工共同进行教育外,还要着重四点:
甲、女工的文化、技术如上面所述由旧社会限止的结果,一般的都比较男工的低(当然。也有个别工厂里有较男工高的)。应该注意提高文化、技术。
乙、提高阶级觉悟,克服“依赖男人,不愿劳动”的思想,有的女工不愿长期劳动。结婚后就想依靠丈夫不再做工,所以应该进行“劳动光荣,劳动才能获得解放”的阶级教育。
丙、妇婴的卫生常识。
丁、团结互助,组织思想的教育,女工组织思想较男工差。心胸狭小,不易团结,这一点也应当加强教育,做女工教育工作,固然由文教部统一进行,尽量共同上课。必要时分班(男、女分开)进行,但女工部在有关女工的教材上和教育方法上要主动计划。提出意见,配合执行。
第三,妇婴福利工作:对这一工作的进行首先应有的认识。工人福利要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改进、提高。目前生产还不发达,男工失业者还不少,如果对女工福利要求太高,易造成女工失业的危险。其次,要根据整个工人福利进行的程度来进行,如果整个工人福利还未做到,而首先提出妇女福利过高的要求也是办不到的,当然,必需与可能办到的福利工作应该进行,不做也是错误的。
甲、切实执行劳保条例有关女工福利的规定。只有一点意见,就是是否可以加一条“孕妇在怀孕七八个月后不做夜班,不加班”。请大家考虑。
乙、关于女工疾病问题。女工得病者一般多于男工,特别是得妇科病的很多,据大连十五个单位统计,九百六十七个有病的女工,其中妇科病占百分之三十九点五,安东胶厂四月份统计女工得妇女病的占女工病人百分之三十,占全厂男女病人百分之二十,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但在目前整个工人医药、卫生设备还不能得到解决或极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固然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但需要设法解决。如疾病严重,除由厂方治疗外,尽量发动工人互助储蓄(如旧日的打会)或在工人之间提倡互助,临时调换轻便工作。
丙、关于托儿所的工作。首先对于旧有的托儿所恢复与改造,有的过去只收职员的孩子,不收工人的孩子,应改变旧制度。在女工多的工厂,尚未建立托儿所者,应该设法建立。东北提出在三岁以下,家中没有人照顾的婴儿,够十个以上者,就可以建立一个托儿所,这意见是可以参考试办。关于托儿所的问题,有三点需要说明的:
(1)要求的标准不可太高,首先是由无到有,逐渐的再到好。孩子生活水准,不要超过工人家庭生活水准太高,至少做到孩子有人看,有饭吃,有水喝,注意些卫生,预防疾病,要注意保姆质量。又托儿所不只收女工的孩子,男工的孩子也应该收容。
(2)经费来源:
托儿所经费由厂方、工人福利金及母亲三方面各出一部分,看具体情况规定,目前还很难统一规定。
(3)托儿所领导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领导不统一,有的由行政总务处领导,有的由工会福利科领导,有的女工部领导,还有妇联会直接领导者。
我的意见由工会女工部领导,但同时福利部应把托儿所工作做为是自己部门工作一部分,不应完全推给女工部,必须共同去做。天津和东北组织托儿所管理委员会领导,吸收母亲保姆等代表参加的办法可参考。
第四,有计划的培养女工干部:我们要有计划的从各方面来培养、教育、提拔女工干部。
甲、首先在工人代表会议中,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女代表当选。另外,生产组长,班长,工会小组长,工厂管理委员会,都应有计划的提拔一定数量的女工,这样从实际工作中培养她们,可以提高女工的事业心,也可推动整个工人生活的情绪。
乙、要有计划的抽调一定数量的女工积极分子受训,参加工人的各种训练班和工人学校等。
丙、要注意培养女劳模、女功臣。
东北在这方面已经注意(其他地区无材料),沈阳今年四月份统计公营企业一百九十九个工厂中培养出一百零一个女工委员,一百二十八个女工代表,一百八十九个小组长,当然,这个数目不多,另外在技术学习上东北已开始注意培养女工,中长铁路调六个女工学司机(十月份将出车);电车公司培养出二十七个女司机,据说开起车来比男工细心,出的事故少。
只要领导上注意培养女工,是会有成绩的,但是这一工作,也不能单独由女工部来做,需要工会特别是组织部整个注意,女工部应配合组织部做计划,提意见,由组织部统一布置,女工部配合进行。
第五,工人家属工作。居住集中的家属和工厂附近的家属工作由工会去做适合,因为她们与工厂的关系密切,与地方的关系不大,而家属对工人生产影响很大。目前有许多家属生活浪费,腐化,使工人负担很重,我们应当向他们进行教育,提倡好好过日子,好好治理家事,按时做饭或送饭,使工人不迟到、不误工,不操心家务,能得到适当的休息,配合工厂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可以组织工属生产,增加家庭收入。比如给独身工人洗衣、做饭、给工厂做零活等,将来能成为工厂的后备军,在老解放区的工会对家属工作有做得很好的,现在东北鸡西煤矿,佳木斯发电所,齐齐哈尔都有成绩。工人家属组织形式,可用家属代表会会议的形式,通过代表可组织家属集体参加妇联会,成为妇联会的团体会员。要作好这一工作,必须工会发动整个职工配合,提议工会组织家属工作委员会与女工部配合工作。
总之,要做好上述五项工作,目的还是为了整体工人阶级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完成生产建设的任务。因此,工会对女工工作,当看做工会的一部分工作。交给女工部单独去做,不去领导帮助是不对的。同时,女工部应主动的向工会领导上负责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对女工特殊工作,女工部要主动配合去做。这里我提出两个意见:
第一,首先工会要注意建立与健全女工部的组织,配备足够的女工工作干部。女工部长够条件者,参加工会常委,不够条件者,应使之列席听取整个工会工作的布置、讨论,以免女工部工作与工会整个工作脱节。
第二,建立工作制度;有女工的工会,在工会执委会或常委会上,要在一定时期讨论、布置、总结女工工作,向上级的工作报告中必须包括女工工作。
三、女工部的组织与编制
(一)各级工会设立女工部。
1.首先在战略区和市级地方工会内应设女工部,重点放在工业城市,不要平均使用干部。
2.女工多的产业工会设女工部。
3.工属集中的产业工会如铁路矿山,虽然女工很少,也应设女工部,或妇女部作工属工作。
4.女工少的省、市、县是否设女工部,尚需考虑。
5.基层工会。
(1)女工很多,占工人百分比很大的工厂,如上海中纺六厂女工占绝大多数,可考虑不另设女工部或女工委员,(按工会内如分部即名女工部,如分委员即名女工委员)因为整个工会工作对象就是女工。
(2)女工很少的工厂也可不设脱离生产的女工委员,如女工虽少而存在问题较多者,可设不脱离生产的女工委员。
(3)女工占相当数量者设女工委员。
(4)女工代表会议的问题,现在有的工厂,女工除加入工会,工人代表会议以外,还另外组织女工代表会议,妇女代表会议,或妇女小组会等。在工厂里组织繁多,会议频繁,工人疲劳,这是不妥当的。我们认为女工除和男工一样参加工会,以生产为单位和工会混合小组外,女工代表会议是应当要的,必须要的。问题在于怎样去组织。我认为应当和男工共同选举工人代表,除和男工共同开工人代表会议外,必要时以这些女代表为基础,再加选一些女工代表,单独召集女工代表开会,讨论研究女工的特殊问题。由女工委员领导。工厂内不再要妇女代表会议或妇女小组、妇联小组了。
(二)女工部的编制:
1.战略区或大城市地方工会女工部,七人──十三人,内可分科如下:
正副部长各一人,
秘书一人,
妇婴福利科长一人,
干事一人或二人,
家属工作科长一人,
干事一人或二人,
研究组长一人,
(看情况也可不设)
组员二人,
2.基层工会内设女工委员,女工在三百人以上者设脱离生产女干部一人,在三百人以下者设不脱离生产的女工委员一人。女工委员下可设若干女工干事,按工作分工,不必固定,如托儿所工作,可由托儿所的母亲们选代表,受女工委员领导成为女工托儿所干事。
3.产业工会女工部内暂不分科,人数按整个产业工会编制比例规定。
总之,女工部的人数按各级工会编制比例来决定,同时要随工作的发展逐步增加,开始人数不必过多。
四、女工部与妇联会的关系
各地都提出这一问题,所以单独作一个问题来谈。过去发生有下面的情况:
1.工会女工部与妇联会双重领导的现象,因而步调不一致,使下面莫衷一是。同时又要向双方汇报工作,下面感到麻烦。在工厂里进行两套组织,工人也不胜其烦。
2.妇联主任兼女工部长,但有的不能名符其实的去做女工工作,或认为妇联会领导女工部不去工会办公与工会脱节。这两种情况的发生是由于过去女工部尚未建立,妇联会去注意做女工工作是好的,但是妇女工作不单是由妇联会去做,可以由工会、学生会各方面去做,然后可以成为妇联会的团体会员。这一点过去未说清楚,今后应确定几条:
第一条,女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部分,因为女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工人运动应该统一,所以凡女工工作应由工会女工部去做。
第二条,中国妇女还有他们的共同要求,工、农、学各界有联合组织起来的必要,所以女工是工会的会员,同时应以团体会员资格参加妇联会。
第三条,为了要加强女工工作,工会和妇联会应该尽可能的把适合作女工工作的女干部适当地配备到工会去做女工工作。
第四条,为了双方更好的联系确定工会女工部长参加同级妇联常委会,过去是妇联主任或常委兼女工部长,有时忙不过来,不能名符其实的专做女工工作,所以这次确定各级设女工部,女工部正副部长中一定要有一个专门做女工工作,住在工会办公,为了和妇联会联系参加妇联常委会。这就是说女工工作由工会去作,妇联会有意见可通过它的常委──工会女工部长带到工会讨论,经工会委员会通过。然后女工部执行。同时,工会女工部长有责任在妇联常委会上汇报女工工作情况,但不是每一日常工作都向妇联会汇报,都要通过妇联会。
第五条,工人家属工作过去有的由妇联会去做,但是在工人区由妇联单独解决工属的问题困难,还必须通过工会,所以为了便利领导,这次规定:凡在工人区工属集中或住在工厂附近的工属由工会女工部领导;凡散居在市民当中的工属由妇联会去领导。不过女工部领导的一部分工属可集体加入妇联会。确定这五条,在女工部与妇联会关系的问题大体是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