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克清: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妇女的解放(1981)
作者:康克清 来源:《康克清文集》,中国妇女出版社1997年版 时间:19810701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妇女的解放①

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年了。在这六十年中,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把它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党领导全国人民,前仆后继,百折不挠,顽强斗争,艰苦创业,终于把百孔千疮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改造成为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了伟大的历史功绩。在这里,我讲讲六十年来中国妇女在党的领导下所走过的道路。
在旧中国,流传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个封建教义,把妇女当作奴隶一样看待。当时妇女们被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绳索紧紧地捆绑着,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像鲁迅小说中描绘的祥林嫂一样,“屈辱地生,凄凉地死”,这就是千千万万贫苦劳动妇女的遭遇。新中国的妇女,人们称颂她们能顶“半边天”。这句形象的话,反映了我们广大妇女群众在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说明她们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尊重。实现了男女平等,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生动的表现。六十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为什么几千年来我国妇女受压迫受奴役的悲惨境遇和屈辱地位能够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呢?归根到底,就是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明了妇女解放的正确方向;有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开辟了实现妇女解放的广阔道路;又依靠了广大妇女群众自身的英勇斗争和艰苦劳动,赢得了社会的尊重。由于这一切,中国妇女的解放事业才取得了这样辉煌的胜利成果。路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者历来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真理,把压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们看成伟大的革命力量。毛泽东同志多次明确指出,发动了妇女这支力量,革命和建设就能胜利,不然就要失败。在革命战争的年代里,他说:“妇女占人口的半数,劳动妇女在经济上的地位和她们特别受压迫的状况,不但证明妇女对革命的迫切需要,而且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一个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号召:“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他还曾经形象地比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充分发动妇女,这好比一个人有两只手,缺少一只不行,缺少了妇女的力量是不行的,两只手都要运用起来。
毛泽东同志还明确指出,妇女解放只有在整个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过程中才能实现,但在动员和组织妇女的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怀妇女的切身利益。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九三○年以后,毛泽东同志先后在寻邬、兴国、才溪乡、长冈乡的调查中,详细调查了妇女的生活、生产、政治活动和武装斗争等问题,调查了儿童的生活、教育和儿童团的活动等问题,还研究了妇女组织的工作情况。他指出,女工农妇代表会的工作,首先应该抓紧解决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联系到政治动员,来发动和组织妇女群众。在深入妇女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发动和动员妇女方面,毛泽东同志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始终不渝地把妇女解放运动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其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起,我们党始终把开展妇女解放运动列入重要的日程。党的“二大”曾经作出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认为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这次大会还专门成立了妇女部,向警予同志就是第一任部长。六十年来,不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都根据总任务,提出妇女运动的具体任务和方针、政策,引导妇女为完成党的总任务和实现自身解放而努力奋斗。党中央一九四三年《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一九四八年《关于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决定》,不仅指导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妇女工作,而且其中指出的妇女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的方针,在全国解放以后,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同样起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全国解放之前的二十八年,我们党所走的是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依靠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这条独特的革命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党动员妇女群众、发挥妇女特长,支援革命战争。二十八年里,在根据地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在农业生产和军需生产上,在文化教育战线上,在政权建设方面,妇女群众出了很大的力。在炮火连天的岁月里,妇女群众表现得非常英勇,她们手持红缨枪支援前线,母送子、妻送郎参加人民军队,做军鞋,慰问子弟兵,许多妇女以自己的生命抢救和保护伤病员,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和牺牲。这些动人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我们党就是依靠浩浩荡荡的男女群众筑成铜墙铁壁,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这过程中,只要人民军队打到哪里,根据地在哪里建立,人民政权就从法律上保障了男女平等,维护了妇女权益,实施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各种形式的妇女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积极发动妇女贯彻执行人民政府有关的政策法令。各条战线还培养了大批妇女干部。这样,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风尚逐步树立,重男轻女的封建传统逐步削弱,妇女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独立地位越来越受到切实的保障。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妇女也从奴隶变成了国家主人。党和政府密切关怀妇女的切身利益。旧中国束缚和奴役妇女的一切法律被废除了。由于旧中国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妇女受封建迫害最深,封建包办买卖婚姻曾经给人民带来极大的痛苦,尤其给妇女造成的痛苦更为深重。一九五○年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毛泽东同志签署的第一个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它旨在禁止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建立平等的和睦的新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一九五三年二月还发动和领导了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坚持教育方针,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同封建思想划清界限,以摧毁封建婚姻制度。对于极少数强奸、虐待和迫害妇女的严重犯罪分子,对于干涉婚姻自由而造成恶果的人,按法律给予了应得的惩处。十年动乱局面结束以后,从一九八一年一月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在颁行的一系列法律、条例中,都有保障妇女权利和切身利益的规定。新中国的宪法、婚姻法和其他法律,保证了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各方面,享有同男子的平等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
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为实现妇女的解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妇女群众中长期被压抑的革命热情迸发出来了,长期被埋没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了。女英雄、女模范、女专家、女实干家到处涌现出来,她们受到社会的普遍尊敬和赞扬。昔日被轻视被奴役的妇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解放后,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妇女和男子都分得一份土地,大大地激发了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热情,越来越多的农村女劳动力开始参加田间生产,有的还学习使用新式农具和精耕细作的生产技术。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锻炼出来大批妇女骨干,她们带领广大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和政治、文化活动,关心和帮助妇女解决切身利益问题。有许多妇女骨干带头办起了生产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逐渐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农业合作化实现以来,广大农村妇女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比土地改革时更加深刻的变化。妇女和男子一样成为社会主义的新型农民。男女同工同酬原则的逐步实现,妇女们的经济地位显著提高了。男女农民进行比较合理的分工,使妇女能够参加比较适合于自己生理特点的劳动,又能得到向男农民和科技人员学习的机会,便于提高妇女的技术水平。随着生产的发展,妇女的劳动保护问题,家务劳动和孩子抚育问题等,有关组织都在逐步用多种办法加以解决。还有一些妇女被培养提拔到农业战线的领导工作的岗位上,妇女的生产热情更加高涨,劳动范围大大扩展。这一切,对于增加农、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的家庭收入,支援国家工业建设,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的农业政策,特别是实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为发挥妇女的特长,向多种经营、家庭副业方面发展,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提供了有利条件。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男女社员按专业分工、分组,更便于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力,使妇女更加广泛地参加种植业、养殖业、编织业、采集业、食品加工业、服务业、社队工商业和文教、科学、卫生事业,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由于劳动者的报酬直接同劳动成果联系起来,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上职责分明,超产有奖,大家都想为自己承包的专业夺高产,争丰收。妇女们学习文化、科学和技术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了,各种女农业技术骨干正在逐渐成长。当然,在新情况下,也会出现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密切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加以研究解决。
在城市,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我国女职工队伍已由刚解放时的六十万人,增长到现在的三千多万人。在纺织、轻工部门,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医务卫生、文化教育、工交、财贸、科学技术等各条战线上,妇女们都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为适应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需要,国家正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科学水平,培养宏大的科学技术队伍。这就为妇女提供了更好的学习机会,妇女中新的人才正在大批地涌现。
现在,全国城乡正在开展的以热爱国家、热爱集体、劳动致富、计划生育、团结互助、遵纪守法为基本内容的民主和睦新家庭活动,即“五好”家庭活动,是对妇女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搞好四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把这项活动同“五讲”、“四美”活动结合起来,使它深入地持久地发展下去。
我们在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已经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在前进的道路上,也有过曲折。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年,我们曾急于求成,不顾妇女生理特点,盲目发动所有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并想在短时间内全盘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和儿童教育以社会为主。实践证明,这种想法和做法,脱离当时生产水平和群众的愿望。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乱了全国,也乱了妇女战线。十七年妇女工作成绩被全部否定,各级妇女组织被迫停止工作,许多妇女领导干部、女劳模、女知识分子被打倒,妇女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受到极大打击,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受到很大破坏,迫害妇女的封建思想习俗有所抬头。这一切给妇女带来了严重的灾难。这也从反面教育了我们:妇女解放,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离不开社会主义道路,如果整个革命和建设事业遭受挫折、有失误,妇女解放事业就会受到影响。对此我们要吸取深刻的教训。


实行女界大联合非常重要。我们的妇女解放运动,历来是根据当时党的总任务和妇女运动的具体任务、方针、政策,依靠各族广大工农妇女和知识妇女,团结各族、各阶层和各种不同宗教信仰的妇女,共同进行。
六十年来,我们首先强调知识妇女同工农劳动妇女的结合。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九二五年有一批女学生来到我的家乡,宣传革命道理,她们就成为我走向革命的第一批启蒙老师。知识妇女同工农相结合,劳动妇女知识化,这对增进知识妇女和劳动妇女的团结,加速她们的革命化,是有很大益处的。
六十年来,我们有过多次扩大和加强统一战线的成功经验。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实行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在抗日战争中,实行了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全国解放以后,继续加强统一战线,对资产阶级实行了和平赎买和团结改造的方针。在上述这些总的方针指导下,我们广泛团结了各界各阶层妇女,包括资产阶级家属、女资本家、海外爱国女侨胞等等,扩大和加强了妇女界的统一战线。这对建国以前推进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建国以来推进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对促进上层妇女革命化,都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们必须进一步发展爱国的统一战线,扩大和加强妇女界的团结,加强同各少数民族上层妇女、国内侨眷妇女的团结,增强同台湾女同胞、港澳女同胞、海外女侨胞的团结,为着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着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而共同奋斗。


回顾六十年来中国妇女走过的道路,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妇女的解放。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解放中国妇女。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是依靠广大男女群众并肩战斗,艰苦劳动而取得的。从这个意义来说,妇女解放必须依靠妇女自身的斗争。妇女们只有“在斗争中求解放,在劳动中求平等”。正如列宁说的:“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自己的事情,同样,女工的解放也应当是女工自己的事情。”
三十二年来,我们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所取得的胜利,已经为我们继续前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走过的曲折的道路,为我们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我们活着的人,我们后一辈,有责任继承和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为把我们的国家逐步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由此争取妇女的进一步解放。
当前,我们全国妇女和各级妇联干部,正在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学习,必将鼓舞我们更加团结一致,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我们深知,革命先驱开创的并为之奋斗终生的共产主义事业,不是一代、两代人能够完成的。我们不仅要立足现在,还要放眼未来,长征接力要有后来人,四化建设要有后备军,共产主义事业要有接班人。我们妇女要和男同志共同努力,把三亿以上的儿童和少年培养成为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立志为人民、为祖国、为人类作出贡献的一代新人,使共产主义事业代代相传,永葆青春。这是个十分艰巨又十分光荣的伟大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战略任务担当起来,并为此而进行坚持不懈的奋斗。

注:①这是康克清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六十周年而撰写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