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克清:切实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在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1988)
作者:康克清 来源:《妇女工作》,1988年第5期 时间:19880331
切实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权利
——在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实践证明,依靠人海战术,采用落后的技术,落后的管理,消耗大量资源来发展经济,是没有出路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要善于消化,吸收和创新,食洋不化,决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必须发展科技,振兴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量合格人才,这是百年大计。
发展教育,必须面对全体受教育者,特别要注意占人口半数的女性受教育的问题。女性担负着社会主义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再生产的双重任务。在农村,女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半数左右。在城市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事业的职工队伍中,女职工占1/3以上,有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类中,女职工占半数或超过半数。她们和男子一起,并肩劳动,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活跃因素。她们素质的高低,同她们为国家、集体、家庭创造的财富成正比,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重要关系。
女性素质的高低,又明显地影响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1982年人口普查材料表明,已婚女性文化程度越高,一胎率越高,大学程度的女性中,一胎率占87.2%;高中程度的女性中,一胎率占81.8%;初中程度的女性中,一胎率占70.3%;小学程度的女性中,一胎率占44.3%;文盲半文盲女性中,一胎率占32%。已婚女性文化程度越低,多胎率越高。同时,女性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又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她们作为公民、母亲,素质的高低对自身锻炼成为“四有”新公民,对培养好后代,养成良好的家风和社会风气,有直接影响。
在深化改革中,全面开放的新形势下,竞争机制引进了各个领域。提高女性的素质,是增进她们对国家的奉献,巩固她们已经取得的权利,提高女性素质问题,不仅是女性的要求,而且是有关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件大事。
当前,我国女子受教育现状如何?我国宪法保障了男女公民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建国以后,各级学校均实行男女同学,开辟了女性受教育的广阔道路。就高等学校来说,194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女学生仅23157人,占高校学生总数的19.77%,到1986年高等学校女学生增至479000余人,占高校学生总人数的25.5%。中等学校、小学校的女生都大大增加。从而提高了女性素质,培养了大量妇女专业人才,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女科学家、女教授、女医务工作者、女教师、各类女专家……对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动社会进步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削弱了“女子无才便是德”、“重男轻女”的旧传统,提高了妇女地位,成绩是显著的。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前进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据我们了解主要有下列三个:
(1)中青年女子中文盲半文盲众多。从1982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出,文盲、半文盲的女性在同龄女性中所占的比例为:45岁年龄组中占75%,40岁年龄组中占57%,35岁年龄组中占43%,30岁年龄组中占41%,25岁年龄组中占35%,20岁年龄组中占24%,15岁年龄组中占15%。比男性中文盲半文盲多2—4倍。这些数字虽然是1982年统计的,时过五年多,可能有些改变,但据我们了解,有一些地方女性中文盲、半文盲人数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特别是农村,不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或内地,都有这种现象。1986年广东东莞县小学校中,中途辍学的学生有1500余人,其中女生占70%。乳原县大布区小学校的女学生,读到三年级,绝大部分退学,四年级几乎成了清一色的男生班。1986年甘肃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中,女儿童占83.6%,而入学的女生,大部分又不能读到五年级。据了解,中途退学的女学生绝大多数是到乡镇企业当童工、从事个体劳动或家务劳动。这是重男轻女的旧思想及家长追求眼前经营利益而产生的后果。值得注意的是,义务教育法公布实施以后,这种现象仍然没有受到约束。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80年全国小学校的女生有6517.4万人,1986年下降到5950万人,其所以下降,可能是因为实行计划生育,孩子减少,但小学生中途辍学,也是一个原因。
(2)中等学校的女学生人数下降。在中等专业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女学生的人数是逐年上升的,但在普通中学的女学生人数明显下降。这样从总体来说,女学生的人数是减少的。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80年各类中等学校中有女学生2234.1万人,到1986年只有2175.2万人。
(3)高等学校女学生虽然是逐年增加,但同世界各国比,仍然是落后的。我国1986年高等学校的女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5.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如瑞典女大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55.3%(1981—1982年),苏联为53%(1984—1985年),美国为49.4%(1981—1982年)。还低于一部分第三世界国家。
由此可见,我国女子受教育的权利,实际上同男子不均等。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今后定当尽力尽责,同各有关方面一起,推动女子教育的发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通过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经过长期艰巨的努力。现在提出下列四点建议:
(1)建议国家教育委员会把发展女子教育作为一个特殊的课题,纳入发展教育事业,改革教育体制的规划中,深入调查研究,制订正确的政策,采取得力的措施。经过各级教育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以促进女子教育发展,进一步实现宪法保障男女同等受教育权利的有关规定。
(2)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按当地政府的规划,切实贯彻实施。建议工、青、妇等有关人民团体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司法部门,劝说学生家长送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直到毕业为止。当适龄儿童入学以后,要热情关怀家长及孩子的困难,帮助她们逐步解决,以巩固入学率,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对屡劝不听者,应依法处理。对现在的中青年文盲半文盲,要采取切实措施,运用多种办学形式(如办夜校、补习学校等),抓紧扫盲工作。
(3)建议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依法禁止乡镇企业招收童工,禁止没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从事个体劳动。违法者依法制裁。并建议工、青、妇等各有关人民团体,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家长和儿童少年本人的思想工作,启发他们的自觉。
(4)建议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举办女子中等学校、高等学校问题。按目前情况来看,需要采取多种渠道,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校,创造更多机会,吸收女子入校。所以在坚持各级学校实行男女同校的同时,还应专门办女子学校,以利于针对女子心理、生理状况,培养适合女子从事的专业。据了解,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兴办了女子中等职业学校,如幼儿师范、护士学校、会计学校等,专门招收女生,培养她们有一技之长,很受女学生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欢迎。在大学方面,过去延安的中国女子大学、北京的女子师范大学、南京的金陵女子大学,都培养了一批妇女人才。事实说明这样做是必要的。
各行各业在发展成人教育的时候,务必有意识地吸收女性入学,并为她们接受教育创造条件,解决困难。使她们能够一面工作,一面进修深造。
改革、开放、建设的大气候,培育了广大女性渴求学文化、求新知、懂科学、掌握专业技能的高度热情和紧迫感,希望教育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体察民情、创造条件,以逐步满足她们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