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映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全委会上的讲话(1993)
作者:李铁映 来源:《“六大”以来妇女儿童工作文选(1988-1993)》,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年版 时间:19930204
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全委会上的讲话

1992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是务实的,符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要求。特别是妇联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在认真扎实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协调委员会这几年每年都办了一些实事,1992年成绩更好一些。1993年要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各有关部门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办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这些事要有新闻稿,让全社会周知。这也是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创造舆论环境,说明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的组织下,认真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今后要形成制度,把每年为妇女儿童办的实事一件一件告诉人民群众。原来妇女儿童工作是群众组织做,现在还要用国家的力量,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力量推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作为政府的一个机构,为人民群众的福利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应大力宣传。
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法律的也好,人事的也好,劳动的也好,采取非歧视性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用这样一些原则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第二是提高妇女儿童的素质。国家要创造一个大环境,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妇女儿童社会地位,增加他们学习、工作的机会,改善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支持和鼓励妇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活动。根本原则是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切社会环境中妇女完全和男子平等。坚持非歧视性原则,而且还要照顾妇女生理上的特殊需要,保障他们的权益。请协调委员会按这两个方面把工作规划一下。
协调委员会建立初期没经验,做具体事多。以后要逐渐明确,哪些属于保障权益范围的,哪些是属于提高素质方面的,形成几条基本的内容,长期抓下去。不一定每年都要有什么新套套,都提什么新事情。因为有些工作是长期的,不是今年做了明年就不做了。妇女儿童工作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方面,也有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重要事业。在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开展工作是一个新问题,需要很好地研究。
为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可以搞一个中国妇女状况白皮书,系统介绍妇女儿童工作历史沿革,妇女的权益和妇女素质的提高情况。争取今年把这件事情完成。
关于扫盲和女童学习的问题,妇女组织要积极举办女童班和女子学校,包括小学、中学以及职业学校。集体或私人办也可以。“希望工程”办希望小学,男女要完全同等对待,各级教委要支持。妇联、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可以办专为妇女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请协调委员会根据十四大精神,总结一下三年的工作以及国务院如何做妇女儿童工作,形成一个文件正式报党中央、国务院。这也和下一步国务院机构改革有关系。1992年工作的总结以协调委员会的名义发到全国。1993年工作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再修改一下,把组织任务都落实下来,形成一个文件,也以协调委员会的名义发到全国。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请有关部门把自己承担的任务纳入本部门1993年的工作计划中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