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性别平等从童年开始
发表部门: 发表时间:2020-09-15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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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成为全球性别平等运动的又一里程碑。在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到来之际,性别研究视界特推出纪念“北京+25”专栏,以《行动纲领》12个重点关切领域为主线,全面反映北京世妇会以来,特别是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以来,我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取得的进展,并对今后发展进行展望。本期推出第七篇:《促进性别平等从童年开始》。



北京世妇会《行动纲领》将“女童”作为12个重点关切领域之一,并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框架下,重申了女童作为儿童和作为女性的权利。本文以此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作为分析框架,从女童生存与健康,教育、社区与女童发展,女童的社会保护三个部分,探讨中国女童发展的进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1. 女童生存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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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的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女婴死亡率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多年前女婴死亡率远远高于男婴,2009 年,女婴的死亡率开始低于男婴,2017年,女婴和男婴死亡率分别为6.2‰、7.3‰。《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显示,1991 年到2018 年,中国的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33.1‰、50.2‰和61.0‰,下降至3.9‰、6.1‰和8.4‰,分别下降了88.2%、87.8% 和86.2%。

在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期间,中国提前实现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2/3、将孕产妇死亡率降低3/4的目标。2017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到19.6/10万、9.1‰、6.8‰和4.5‰。2016年1月1日,联合国正式启动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中国政府设定了更高要求的国家目标,提出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6‰,婴儿死亡率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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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纲领》在消除对女童歧视的目标中强调分性别统计。我们注意到,中国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有分性别统计,与孕产妇死亡率指标相同,也有分城乡、分东西中部地区的统计。特别是城乡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作为衡量缩小城乡差距的指标之一,体现了社会公正,是特别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统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以及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人口覆盖率也是重要的过程指标,有利于监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风险。

《行动纲领》关于“女童”的目标之一是“消除在保健和营养方面对女孩的歧视”,提出:为保健规划人员和执行人员制定关于女童特殊保健需要的宣传和培训方案;从小学一级开始将保健和营养培训作为扫盲方案和学校课程的组成部分;确保向女孩尤其是少女进行教育和宣传,使她们获得关于生殖生理、生殖健康和性健康的信息。为此,中国教育部门和大批社会组织在性教育、性别教育、反对性暴力、青春期健康教育、食育等领域采取积极行动,造福女童和男童,在此基础上,将来可以进一步发展具有性别敏感的营养、保健、生殖健康教育等教育计划和课程,使其逐渐成为学校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惠及每个学生。

中国在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出生性别比已经从2004年的121.2降至2017年的111.9。但由于仍然高于出生性别比正常值,所以要继续加大措施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并关注高出生性别比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影响。


2. 教育、社区与女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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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纲领》关于“女童”的另一目标为“消除在教育、技术发展和培训方面对女孩的歧视”,包括教育机会(通常表现为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教育过程(具有性别敏感的教育及其教育环境)和教育结果(男女受教育年限差距、打破传统性别分工的就业等)。

就教育机会而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自2006年起已基本消除了性别差异,到2011年已经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关于普及初等教育的目标,并提前实现了到2015年在各级教育中消除性别差异的目标。2018 年,女童和男童的净入学率均接近100%,在小学教育阶段已基本实现性别平等。在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方面,从2011年开始,中国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的目标。2018年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2018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1.7%,比2010年增长了25.1%,在4656.4万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中女童占46.75%,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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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采用性别平等指数来考察性别方面是否公平。性别平等指数是指6-17岁儿童中女孩在校率和男孩在校率的比值,我国2010年和2015年的数据显示均大于1。同时,男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的性别差距也不断缩小,2017年统计表明,6岁及以上女性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0年的8.4年提高到2015年的9.0年,与男性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实现教育机会的平等有赖于全社会的支持。“春蕾计划”于1989年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实施以来,共接受社会捐款21.18亿元,接受捐赠2784万人次,捐建春蕾学校1811所,发放以女童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护蕾手册217万套,直接帮助女童超369万人次,为52.7万人次大龄女童提供职业教育培训。

就教育内容和教学过程而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妇女与教育领域提出了实现“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等目标。自2014年,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谋划,通过发展项目试点,采用“教育工作者社会性别意识培训班”(2015)、组织编写《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工作手册(试行)》(2016)、召开“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和“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交流研讨会”(2017)、以及“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项目试点总结推进会”(2018)、“全国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培训”及全国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项目观摩课(2019)等方式,在中小学探索性别平等教育。目前,全国已有天津、山西、内蒙古等17个省(区、市)开展了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工作,其中天津、黑龙江、广东、贵州、山东实现了全覆盖。除了性别平等教育进课堂活动,一些社会组织和联合国驻华机构还在职业培训、可持续发展、科技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男性参与等方面支持女童教育,今后在“促进教育方案中的人权教育”、“加强女孩对经济、金融和政治制度运作的知识及有关方面的技能”、“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编制培训方案和材料,提高他们对自身在教育进程中作用的认识,以提供性别敏感的教学”等领域也将有更大的活动空间。


3. 女童的社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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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除对女童的暴力行为方面,国家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将妇女儿童保护从社会领域延伸到家庭,并将在中小学开展反家暴预防教育纳入了法律。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将儿童受虐案件特定情况变公诉案件处理;2020年5月7日,最高检牵头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通过强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保护女童,并结合数字环境中女童易受侵害的特点,加强了针对网络侵害女童的现象的立法保护。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始终,规定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18周岁后起诉案诉讼时效……都是在保护女童免受暴力侵害方面的巨大进步。

根据国家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606起,比2015年下降19.8%,比2010年下降78.6%。2016年,公安部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立并运行了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以“信息化+打拐”的方式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及时查找解救失踪被拐儿童。截至2018年9月15日,平台共发布失踪儿童信息3419条,找回儿童3367名,找回儿童比例为98.4%,其中解救被拐儿童53名。

2010年,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启动了儿童福利示范项目。2015年,项目拓展为全国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8年年底,全国各省陆续建立起儿童主任队伍和县-乡-村三级基层工作网络。各省共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4.46万名,儿童主任61.53万名。“儿童主任”对中国儿童福利普惠、特别是对农村困境儿童发展不可或缺。试点项目中,根据调研成果编制和发布了《促进性别平等的儿童工作指南》,与农村儿童主任一起探索在儿童档案户口等信息收集管理、预防意外伤害、儿童保护政策和知识宣传、社会心理支持、个案报告及协助、儿童保障资源链接等六大工作任务中如何将社会性别主流化及制度化,不仅提高性别平等的觉悟,也要发展具有社会敏感的工作计划和程序。这对支持农村困境女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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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构和民间社会组织一直在采取有效行动和措施保护女童免受暴力和支持受害女童,包括制定培训方案、预防和干预计划、社会心理支持、法律援助等。中国慈善联合会还通过培训和调研推动其会员组织,特别是儿童的社会组织,制定和执行性别平等的政策及其“三反”(反骚扰、反歧视、反欺凌)政策,以提高性别觉悟并发展具有性别敏感的工作机制。针对留守女童权利易受侵害的现象,妇联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了关爱留守女童行动,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如“女童保护”组织不仅自下而上地在农村地区开设女童保护课程,还根据对留守女童调查研究数据,自上而下地撬动官方联动,通过每年举办的“女童保护‘两会’座谈会”推动法律和制度完善。

就“消除不利于女孩的负面文化态度和行为”方面,全国妇联及相关媒体积极发声,从社会性别视角分析女童男童发展的问题及其教育盲点,通过研讨会等传播倡导或传播行动推动性别平等。


结  语

北京世妇会召开25年来,中国保护女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儿童往往被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存在认为妇女发展了或儿童发展了,女童就自然受益的误区,其结果就是儿童的性别议题容易被忽略或漏掉。所以我们应特别注意那些最容易将男女童当成整体对待的领域,如儿童贫困、儿童营养教育等,特别要关注女童从生命最早期阶段起及在整个童年直到成年都可能会遇到的歧视和人格贬抑,将促进性别平等从童年抓起。(请参阅《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性别平等从童年开始:’女童‘评估报告”)



作者:卜卫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策划:姜秀花

组稿:姜秀花 刘伯红

编辑:赵凯旋

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