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肃和江苏3省的《实施办法》全文(研究信息简报2008年第5期)
作者: 妇女研究所信息中心 期号:2008年第5期(总第90期)出处:妇女研究所
摘要: 四川、甘肃和江苏3省的《实施办法》全文

2005年12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截至2008年6月,已有新疆、湖南、黑龙江、江西、陕西、贵州、上海、安徽、宁夏、广东、天津、浙江、湖北、四川、甘肃和江苏16个省(区、市)先后修改并通过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07年第9、10期《简报》收录了13个省(区、市)《实施办法》的全文,本期《简报》特将四川、甘肃和江苏3省的《实施办法》全文转发,以供研究与参考。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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