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研究信息简报2007年第12期)
作者: 妇女研究所 期号:2007年第12期总第84期出处:妇女研究所信息中心
摘要: 编者按:家庭暴力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侵犯,它严重损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个人发展,破坏家庭和睦,影响社会安定。妇女和儿童作为社会和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最容易成为家庭暴

    编者按:家庭暴力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侵犯,它严重损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个人发展,破坏家庭和睦,影响社会安定。妇女和儿童作为社会和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最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截至2007年1月,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5个省、直辖市出台了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策。本期简报汇集了上述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以供参考和研究。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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