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研究信息简报2010年第8期总第111期)
作者: 妇女研究所信息中心 期号:2010年第8期(总第111期)出处:中国妇女研究网
摘要:
编者按: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随后,各地妇女法实施办法相继修改。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完成了妇女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研究信息简报》2007年第9、10期、2008年第5、6期、2009年第1、6、9、10期以及2010年第5期分别收录了30个省(区、市)《实施办法》的全文,本期《简报》特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全文转发,以供研究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