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妇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
作者:马焱 来源:性别研究视界 发布时间:2023-09-28 09:24:26

编者按

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为迎接中国妇女十三大的召开,性别研究视界即日起开设“喜迎妇女十三大 巾帼奋进新征程”专栏,系统梳理中国妇女十二大以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本期推出第八篇《组织妇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国家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高度重视为妇女平等享有普惠性政策资源、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作用纳入国家乡村振兴法律政策规划。

2018.0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妇幼等重点群体的健康服务,要求发挥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与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2018.09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申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2021.04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妇联组织积极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思想引领,突出妇联特色,扎扎实实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组织引导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展现作为。

2018.02

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各省(区、市)妇联出台工作意见或方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在各地呈现出蓬勃开展的良好态势。

2020.03

全国妇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加大对低收入妇女的消费帮扶。

2021.04

全国妇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易地搬迁妇女的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后续扶持力度,巩固拓展巾帼脱贫成果。

加强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提高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全国妇联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女农民培训力度。全国妇联抓住培育乡村振兴的妇女人才这个关键,2018年提出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并与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推动将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扩大到10个省(区、市),在5个省(区)联合启动农村妇女带头人培训试点工作,努力推动妇女受训比例与参与农业生产女性劳动力的比例一致。2019年,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试点进一步扩大到21个省(区、市)。据统计,高素质农民培训中的女性学员,由2017年的30.35%提升至2020年的39.28%。2021年,全国妇联联合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开展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培训,带动各地举办培训4万余期,培训妇女200多万人,推介99个全国“巾帼新农人”典型案例。自2018年起,全国妇联陆续在“女性之声”旗舰网、中国妇女网开设“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网络课堂,与中央农村广播电视学校联合打造网络培训课程,与快手联合推出“妇联喊你来学农”短视频节目,以生动活泼新颖的方式传播“三农”新理念、新知识。

扶持妇女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就业增收空间。全国妇联在创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的基础上,2020年9月在浙江义乌授牌首个全国巾帼助农创业基地,2020年10月授牌广东“全国巾帼助农创业基地”,拓展了“妇”字号农产品和手工产品销售渠道。截至2020年年底,已有16个省(区、市)入驻广东市场;西部7个省(区)入驻浙江义乌。2021年,全国妇联创建100个“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各地创建基地7200余个。基地依托“百县万品”消费助农项目,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结对帮扶,推动了中西部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2021年,全国巾帼助农创业基地帮助销售农产品、手工产品近1.4亿元。妇联还积极组织巾帼农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建立一批巾帼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引导女知识分子、高校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大力推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数达到1010万,其中女性145.4万,占比14.4%。

引导农村妇女共建共享生态宜居家园,推进乡村绿色发展。

2018.02 / 2019.01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1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启动并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发动包括广大农村妇女在内的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1.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妇联把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作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方面予以推动。

2021.12

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深化“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通知》,号召各地妇联认真学习浙江经验,以“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为抓手,将“美丽家园”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引导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中贡献“半边天”力量。

2021年

全国妇联与农业农村部联合编印100个“美丽家园”建设典型案例,大力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带动各地建设“美丽庭院”1000余万户。

各地妇联紧扣“美丽家园”建设主题,因地制宜开展活动。浙江省衢州市妇联2019年创造性推动“一米菜园”建设,农户利用自家庭院、房前屋后、拆后闲置地、村里零星空地等土地,打造一米见方,便于生产劳作、游玩采摘的高颜值、高效益的“一米菜园”,不仅提升了村庄整体风貌,还为乡村旅游和民宿产业发展创造更优质的景观环境和人文环境。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参与垃圾分类,净化绿化美化庭院,共建美丽新家园。

助力妇女弘扬时代新风,提升乡风文明。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设文明乡风等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

2018.0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2019.01 / 2020.05 / 2021.06

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妇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2020年5月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均对培育文明乡风、治理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作出明确规定。

2021.07

2021年7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也强调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妇联参与乡村治理,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弘扬道德新风。妇联组织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统领,动员组织农村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带头移风易俗,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2021年4月,全国妇联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通知》,推介甘肃“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等7个典型案例,助力乡风文明。四川省妇联在2019年实施凉山州“树新风助脱贫”巾帼行动计划的基础上,2021年联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部门,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接续开展“树新风促振兴”暨妇女儿童关爱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10月,全国妇联、四川省委、省政府在西昌联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三年行动”,通过实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行动等积极培育农村新风尚,以文明家风促进乡风文明。广大农村妇女通过脱贫前后的深刻变化,通过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图景,发自内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她们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党的好政策,讴歌新时代的幸福生活。以农村妇女为主体蓬勃发展、备受欢迎的乡村春晚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缩影。截至2020年1月,乡村春晚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4.6万多个村。她们用反映群众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情的节目,展现广大农村的乡土气息、淳朴民风民情、良好家教家风,充分发挥了农村妇女对促进乡风文明的独特作用。


(作者:马焱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妇女运动百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出版社2023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