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纵深推进妇联组织改革
作者:李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09:51:51

编者按

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为迎接中国妇女十三大的召开,性别研究视界即日起开设“喜迎妇女十三大 巾帼奋进新征程”专栏,系统梳理中国妇女十二大以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本期推出第五篇《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纵深推进妇联组织改革》。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放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中统筹谋划,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018年11月2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妇联改革,并对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关于妇联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妇联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中央对深化群团改革作出决策部署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深化群团改革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统筹谋划。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并专门对深化群团组织改革作出部署,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019年7月5日,习近平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整体性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机构改革,重构性健全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系统性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执行力、武装力量战斗力、群团组织活力,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初步建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其中对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进一步深化群团改革作出部署,提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决定》还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妇联工作的任务和方向。

中央书记处对深化群团改革作出部署安排。2018年1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工青妇科侨群团组织班子成员会议并讲话,深刻阐述了习近平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群团改革,扎实做好党的群团工作,团结动员广大群众奋力建功新时代。强调要着力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心的大事难事急事来行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2021年1月21日,王沪宁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书记处第二十次办公会议,听取全国妇联等5家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以及5年多来群团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作出重要指示。


进一步深化妇联改革

2018年召开的中国妇女十二大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提出深化妇联改革的目标任务。2018年12月,全国妇联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目标任务的通知》,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在深化全国和地方妇联组织改革、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妇联工作方式方法改革方面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关键环节改革走实走深,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全面加强妇联组织党的领导。中国妇女十二大一结束,新一届党组立即制定修订了《全国妇联第十二届党组工作规则》《全国妇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2019年4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正式施行后,6月,全国妇联党组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国妇联党组在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主要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妇联重要工作等制度。2018年至2021年,全国妇联党组制定修订《全国妇联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全国妇联党组巡视工作方案》《全国妇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制度、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汇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机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将党的领导体现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1年全年党组专题学习54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7个。各地妇联落实改革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妇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扎根基层。

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妇联机关吸纳了一大批来自各领域、各行业的挂职和兼职干部。2018年1月,印发《全国妇联挂职兼职干部经费保障办法》,为挂职和兼职干部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经费保障和支持。截至2020年10月,县级以上妇联共吸纳9295名兼职副主席。2019年10月,印发《2019—2023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围绕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妇联干部队伍总目标,提出教育培训妇联干部的具体任务、重点内容等。从2019年起,全国妇联陆续出版《妇联干部简明工作手册》《女性干部的领导力》等系列“新时代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参考教材”。2019年,中华女子学院与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合并,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进一步强化妇联干部培训职能。2020年5月,全国妇联党组研究制定《全国妇联机关干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干部下基层工作机制。地方妇联也积极探索创新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机制和有效举措。加强妇联系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枢纽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多级联动、协同贯通的工作体系,强化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2020年12月,整合全国妇联交流合作中心、法律帮助中心的资源力量,组建全国妇联社会联络与交流合作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引领、指导和服务。各地妇联积极探索创新培育和联系服务女性社会组织的平台载体和工作手段。201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主导创建的“广西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式成立,基地通过集中培训、分类指导、项目实践等方式,培育扶持一批服务妇女儿童事业和社会民生的社会组织,并通过它们示范带动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妇女儿童事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深入推进“网上妇联”建设。按照改革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研究形成《全国妇联网站整合与媒体融合改革方案》,加速推进媒体融合改革,整合全国妇联官方网站,升级网络平台服务功能,合并传统媒体与政务新媒体机构,实现报网微端全媒体一体化运营。2019年11月,全国妇联旗舰网站中国妇女网全新上线,将政务、新闻、服务功能合一,旨在全面提升妇联组织网上引领、服务、联系能力。2020年12月,中国妇女报社加挂全国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牌子。各级妇联继续推进网上平台建设,以全国妇联女性之声为龙头,在全系统建成近8000个新媒体平台。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段部署妇联工作、服务妇女需求,不断增强妇联组织在网上的传播力和全社会的影响力。

妇联基层组织改革扎实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基层妇女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在经费保障方面,全国妇联联合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为基层妇联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为实现基层妇联有能力、有条件办事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截至2018年10月,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两项改革基本完成,一大批妇女骨干加入到基层妇联工作队伍之中,乡、村两级妇联执委达770多万人。在基层妇联干部能力提升方面,深入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2019年对3000余名基层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进行了示范培训,带动各地妇联组织培训县级妇联主席1万多人、基层妇联执委200多万人;各地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中建妇联组织22万多个。

总结巩固妇联改革成果,进一步破解改革难题。2019年11月,全国妇联在上海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妇联改革”现场推进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推进妇联改革,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担起妇联责任、贡献巾帼力量。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在会上总结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来妇联改革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的目标任务。2020年5月,全国妇联印发《关于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意见》,聚焦妇联组织改革的薄弱环节,提出全面推进县级妇联改革“破难”、着力推动组织覆盖“破难”、大力推动基层执委作用发挥“破难”、持续推动妇联组织作风建设“破难”等四个方面“破难”任务和16项改革举措。各地妇联积极推动改革破难,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为将妇联改革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全国妇联自2019年启动修订《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全国妇联章程的配套文件,并于2021年2月正式印发。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修订后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了基层妇联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和运行,明确提出在农村和城市灵活设置妇女组织、拓展妇联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建设,并结合时代特点对基层妇女工作者的培训、队伍建设、待遇等作出新规定。在发展团体会员方面,修订后的《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提出健全与团体会员工作对接机制、加大发展团体会员工作力度,并对团体会员的退出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制定“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明确要求对群团改革进行盘点、做好评估,在此基础上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群团改革,推动改革不断向基层延伸、取得更大成效。中央书记处多次对做好“十四五”时期群团事业发展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群团改革作出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书记处部署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推动全国妇联加强对妇联工作和妇联改革的系统谋划,于2021年年初启动《“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和《“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简称《方案》)起草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召开专家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规划》和《方案》送审稿,6月经中央书记处审议,7月由全国妇联十二届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8月正式印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妇女为本、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和坚持协同联动6个基本原则;聚焦“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领妇女建功新征程、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强化维权和服务、深化与港澳台妇女联络联谊、坚持党对妇联的全面领导6个方面提出21项目标任务、51项具体举措。《规划》从妇联实际出发,聚焦关键领域,明确工作重点,既持续推进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做强“巾帼心向党”“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等有影响力的老品牌,又做优“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巾帼大学习”等新品牌;既注重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团体会员和女性社会组织作用,又注重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新征程上整体推进妇联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个贯通妇联系统事业发展的五年计划,《规划》是落实习近平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妇联在“十四五”时期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工作的重要行动纲领。

《方案》在全面盘点评估五年来妇联改革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五年深化妇联系统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具体举措、方法路径,重在巩固拓展以往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着眼新发展阶段的改革实践,确保妇联改革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时代性。《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5个方面的改革举措:深化去机关化行政化改革,着力解决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渠道不畅、做妇女群众工作能力不强问题;深化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拓展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着力增强妇联家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妇联组织建设破难,着力解决覆盖不到不全、“最后一公里”不通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为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提供坚强保证。《方案》还提出36个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或需进一步创新完善的制度机制,推出19个基层妇联创造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对一些领域提出了制度机制建设努力的方向,力求形成更加完备成熟的制度机制体系,促进深化妇联改革工作行稳致远。


作者:李文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妇女运动百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出版社2023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