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妇女的维权和关爱服务
作者:张永英 来源: 性别研究视界 发布时间:2023-10-06 21:52:19

编者按

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为迎接中国妇女十三大的召开,性别研究视界即日起开设“喜迎妇女十三大 巾帼奋进新征程”专栏,系统梳理中国妇女十二大以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本期推出第十一篇《加强对妇女的维权和关爱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社会稳定是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加强对妇女儿童的维权和关爱服务,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防范妇女领域重大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和关爱工作,对妇联组织做好相关工作作出明确指示要求。2018年11月2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把更多注意力放在最普通的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身上,格外关心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妇女,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全国妇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站在维护妇女儿童领域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维权与维稳相统一、与关爱相结合,将妇女儿童维权和关爱服务融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大局之中,要求各级妇联做到工作有安排、责任有人担、问题有人管,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党的关怀送到妇女儿童特别是困难妇女、留守儿童等群体身边。

进一步强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建设。

2019.08

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人民法院、妇联组织在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中,切实加强协同配合,用好家事调解、家事调查、亲职教育、法制宣传等工作手段,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0.01

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2020.11

针对审判实践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反家庭暴力的热点问题,全国妇联首次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促进地方法院在审理家暴案件过程中正确适用法律。在地方层面,2018年浙江省妇联推动全省推广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与区妇联联合建立的家暴行为三级惩防机制,明确家暴报警“第一次告诫、第二次传唤、第三次依法拘留”,对施暴者形成震慑作用;上海市妇联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形成19项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妇联系统上下联动和部门协调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

2019.11 

全国妇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普遍建立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上下联动应对舆情及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等“五项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性侵女童案件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处置、适时发声。

2020.04

全国妇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的意见》,提出做好经常性反家暴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维权服务和关爱帮扶、多部门合作会商等25条举措,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反家暴工作机制建设。

加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2021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确规定,“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持续开展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2012年至2021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3734多件,帮助15318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3亿元。2011年至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29万件,为1301万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咨询,330.7万人次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为了更好地为妇女群众提供维权服务,全国妇联加强12338维权热线建设,委托第三方对各地12338热线的接通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为了提升基层妇联干部维权技能和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2019年至2021年,全国妇联开发了《基层妇联组织维权工作手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南》《妇女议事会工作问答》《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防治职场性骚扰指导手册》等系列维权工作手册,为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提供指导。截至2021年10月,全国共有妇女议事会35.5万个,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基层议事协商中的作用,将社会矛盾化解到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妇女权益法治宣传教育。全国妇联常态化推进“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共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宪法及相关法律等宣传活动61.8万余次,参与人数6434万余人次。2017年至2021年,全国妇联联合全国总工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开展了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评选活动,并召开发布会,制作系列普法公益漫画,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全国妇联还制作《三分钟说说职场性骚扰》,开发《说说招聘性别歧视那些事儿》微视频,网上公开播放,宣传有关就业性别歧视和职场性骚扰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职场女性的维权意识。

防范化解妇女儿童领域重大风险隐患。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党组第一时间对防范化解妇女儿童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作出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完善部门会商研判等制度,构建妇联系统横向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全国妇联和地方各级妇联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舆情,认真研判,及时发声,主动跟进提供维权服务,如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看望慰问受害妇女儿童和家庭,安排专业人员陪护,提供法律、心理等咨询服务。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妇联组织通过向相关部门发函的形式,推动查处。2021年,全国妇联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发函,提供有关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妇女土地权益受侵犯等案件线索,并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有力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常态化开展对妇女的关爱服务。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对提升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关重要。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对提升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关重要。2019年7月,全国妇联向广大母亲发出《开展“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守护家人健康》的倡议,号召广大母亲学习健康知识、注重合理膳食、养成健康习惯,当好家庭健康的指导员、管理员和监督员。2020年5月,全国妇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健康中国·母亲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联合开展“健康中国母亲行动”,提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到2022年推动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到2030年推动妇女的健康素养水平大幅度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全国妇联积极行动,通过推出健康讲堂短视频和女性健康电子杂志、开展网络健康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截至2021年8月,共吸引全国各地妇女近40万人次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女性健康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还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中国行”活动,走进云南怒江、四川凉山、西藏拉萨、甘肃临夏和新疆和田等贫困地区,通过举办健康大讲堂、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品和现场互动等形式,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妇女健康素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大力开展关爱女性生理、心理健康的公益项目,如“中国女性宫颈健康促进计划”“女性健康宫颈关爱计划”等,还聚焦女性需求,创新设计“乳腺癌‘三早’主动健康”项目,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乳腺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主动健康服务模式。“两癌”检查和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累计开展免费宫颈癌检查1.4亿人次,乳腺癌检查超过6500万人次。2016年至2020年,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共救助15万名贫困“两癌”患病妇女。2021年,“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两癌”防治纳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作者:张永英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妇女运动百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出版社2023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