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中国70年中国妇女教育的进步与成就
作者:林丹燕 时间:2019-09-30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性别研究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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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妇女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性别研究视界特开辟专栏,全面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妇女地位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本期性别研究视界推出第三篇——《新中国70年中国妇女教育的进步与成就》。

妇女教育是全民教育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教育,把它作为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国家积极从法律、制度、资源等各方面赋予妇女同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改革进程中,妇女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妇女的受教育权得到有效保障,受教育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

一、妇女的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前,妇女不能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绝大部分都处于文盲状态。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妇女教育给予全方位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中国妇女获得了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平等受教育权。1949年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均明确规定,妇女在文化教育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妇女的受教育权得到更加有力的法律与政策保障。1986年《义务教育法》、1995年《教育法》等教育立法都规定男女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1992年,国家制定并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设立专章明确妇女所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1995年以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3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均把教育作为推进性别平等的优先领域之一,并就教育领域如何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具体目标、策略和措施。十八大以来,国家制定《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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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妇女受教育权的各项机制也在不断健全。在国家机构层面,我国逐步建立了由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妇女工作机构、中央政府妇女工作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等共同组成的提高妇女地位、促进性别平等的国家机构。在工作层面,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妇女教育等各项工作;逐步建立与完善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加强对包括妇女教育法律政策在内的各项法律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此外,国家用于妇女教育的经费和资源不断增加,妇女教育统计与监测评估不断增强。

二、妇女扫盲教育成效显著,妇女文盲人数大大减少

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90%以上的妇女是文盲,在一些农村及偏远地方妇女文盲率甚至达到了100%。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群众进行扫盲,取得了显著成效,妇女文盲人数大大减少。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人民政府把扫盲教育作为改革旧有教育文化的重要举措予以大力推行。1950年,全国工农教育会议明确提出逐步减少文盲。1956年,全国扫除文盲协会成立,陈毅担任首任会长。同年,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颁布,对扫除文盲的有关师资、课本和组织领导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指示。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在1952、1956和1958年掀起了三次扫盲风潮,1600万妇女摘掉了文盲的帽子。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扫盲运动,不仅提高了妇女的文化素质,推动城乡妇女掌握工农业生产技术,而且还高了妇女的政治觉悟,增强了她们对新政权的认同,进一步鼓舞了她们建设新中国的信心。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将扫除青壮年文盲置于全面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重要战略高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八九十年代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扫盲教育,妇女扫盲教育也在党和各级政府及妇联组织等的推动下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广大妇女通过参加扫盲竞赛、扫盲班、夜校特别是“双学双比”活动等方式学习文化学技术。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推动下,从1982年到1990年,成人妇女文盲率从45.2%下降到32%,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从35.9%下降到14.8%,妇女扫盲工作取得巨大成就。进入新时代,妇女文盲率进一步下降,2017年,女性文盲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为7.34%。扫盲教育不仅提高了妇女的知识文化水平,还极大地提高了她们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为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和促进妇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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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参加扫盲班的女工人

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等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基本消除

新中国成立以前,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且男童入学率大大高于女童。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采取比较灵活的办学政策,使初等教育获得较大发展,越来越多的女童进入小学接受教育。比如,中央采取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社会办学并举的方针,鼓励群众办学,为学龄儿童上学创造机会。一些地方通过半日制班、午班、夜班、女青少年班,巡回教学、允许带弟妹上学等多种形式为女童入学营造条件。各地教育部门和妇联通过座谈走访、挨门逐户宣传等方式帮助群众破除“女子读书无用”的旧观念,动员大批女童入学。1952年,全国小学数量为52.7万所,小学女生数达到1679.7万,占全部学生数的32.9%。改革开放后,全面普及初等教育被提上国家日程。1986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国家也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通过设立中小学助学金,制定“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女童专项扶助政策,大大增加了农村女童受教育的机会。进入新时代,随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短板的补齐,农村女童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增多,初等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已基本消除。2017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8%,女童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9%,与男童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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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一张“我要上学”的照片让很多人记住了这个大眼睛女孩,该图成为“希望工程”的一大宣传标志。

四、中等教育多结构发展,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比例不断增加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中等教育主要以普通中学教育为主,结构单一、规模较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扩大普通中学办学规模的过程中,注重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大为增加。1951年,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提出培养大批具有一般文化知识,掌握现代技术的初、中级技术人才。1978年4月,教育部提出改革中等教育结构,从单一的普通中学教育体系转变为与职业教育并行。一大批女子中等职业学校和女性特色专业被建立、开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的中等职业教育女性人才。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681万人,占总在校生人数的42.72%,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中女生为351万人,分别比1978年、1951年增长321.6万人、345.8万人,所占比例也从1951年的25.2%、1978年的33.1%上升到49.25%。

五、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大为增加,层次不断提高

新中国成立前,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很低(1947年我国仅有女大学生2.76万人,占大学生总数的17.8%)。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即对原有的高等学校进行调整、接收和改造,一些女子高校并入普通高校。伴随我国高等院校数量的增加和招生规模的扩大,中国妇女有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1952年,人民助学金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不仅从经济上保障了工农子弟的上大学机会,更为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排除了经济障碍。改革开放后,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女性高等教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恢复单设女子高等学校,专门招收女生进行培养。1998年,我国颁布高等教育法,在全国普通高校推行助学贷款制度,设立助学奖学金,为包括女性在内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贴息贷款和奖学金、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此外,我国还积极鼓励高等学校建立妇女研究机构、开设妇女学课程,发展非歧视性教育和培训。2017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占52.5%,比1978年提高28.4个百分点,比1949年提高32.7个百分点;女研究生占研究生总数的48.4%,比1985年提高29.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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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妇女参与成人教育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高度重视为已完成学校正规教育(或中途辍学)、走上各种社会工作岗位的成人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教育制度,大力提倡工农教育,广大妇女通过参加识字运动、互助互学、业余学校等方式参与成人教育,妇女扫盲教育、妇女干部教育、女职工教育等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自1950年到1954年,全国共建立工农速成中学87所,招收工农干部6万余名,其中包括了许多女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她们经过继续教育,成为新中国第一批具有专业水平的工农干部。改革开放后,妇女成人教育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国家批准创办广播电视大学,允许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夜大学,广泛开展全国各地青年职工“双补”(补文化、补技术)教育活动,逐步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妇女参与成人教育有了更多“学用结合”“按需施教”的选择。成千上万的妇女通过函授、夜大、进修班、短期培训、在职教育等方式接受成人教育,各项技能水平和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全国成人本专科在校女生319.8万人,比1988年增加285.4万人,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也从1988年的31.5%上升到58.8%。

在新中国妇女教育事业发展中,妇联组织在开展妇女扫盲活动、为妇女提供多种多样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配合国家扫盲运动广泛动员妇女参加扫盲学习,与教育部联合开展“巾帼扫盲行动”;通过“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女性素质工程”“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等一系列活动载体/培训项目,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极大提高了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经济社会参与能力。

总结与展望

妇女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70年来我国妇女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党的坚强领导和国家的大力投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教育界和妇女界的共同努力。70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女子与男子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探索并建立有效机制,完善妇女教育体系;不断在发布的各项战略、纲要和方针中加大对妇女教育的重视力度;不断在教育改革和教育资源的分配中,加大对妇女教育的倾斜与投入;依托妇联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极力推进妇女教育。经过70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妇女的受教育权得到有力保障,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男女两性在教育上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男女两性在受教育程度上依然存在一定的性别差距,男性与女性从教育发展中的获益并不均等。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妇女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进程中对教育也产生了更高的期待、更多的需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教育领域的贯彻落实,缩小教育性别差距;如何在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的情况下进一步确保女性接受公平优质及高等教育的机会;如何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女性的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推进家庭教育;如何进一步降低妇女成人文盲率,防止新的青壮年女性文盲产生,等等,是发展中国妇女教育要着力解决的重要议题。

(姜秀花修改定稿)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信息中心七级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