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琳:退休年龄如何体现性别平等
作者:谭琳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18:48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教授
 

    我国现行退休政策刚性规定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男干部和男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干部为55岁、女工人为50岁,男女退休年龄存在5到10年的差距。这5-10年的差距,意味着与同时参加工作的男性相比,女性的职业生涯被人为地缩短了5-10年。这5-10年的差距,不仅仅影响到女性退休后的养老金及其他经济利益,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妇女在职业生涯历程中,特别是职业生涯后期晋升、培训等方面的发展权益。因此,许多女性,也包括男性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公平。当然,也有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赞成女性比男性早退休的规定。于是,无论是公开讨论还是问卷调查,人们常常根据个人愿望反映意见,表达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需求,这是可以理解的。目前的关键是:在政策层面,如何在充分考虑国家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形势的前提下规定退休年龄,使之既考虑各个群体的需求,又体现社会公平?

    我认为,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讨论退休政策,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适应社会公平的时代要求,统筹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深入调研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实施退休政策的历史和现状,对退休政策进行适当改革。不可否认,退休政策改革的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人口政策、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安排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事实上,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很多地区在改革退休政策,特别是改变刚性的、不平等的退休年龄规定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推行更加体现社会公平、更具弹性的退休年龄规定取得了有价值的经验。在这样的形势下,退休政策中关于年龄的规定有条件进行适当改革,以便更加体现社会公平。
    具体来说,应制定男女一致的退休年龄下限和上限,取代目前刚性的、男女有别的退休年龄,使男女两性在权利和机会平等的前提下,都可以在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何时退休。所谓退休年龄下限,是指可以退休的最低年龄,例如,与目前退休年龄相衔接,工人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设为50岁,干部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设为55岁或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工作年限满30年,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休,而不是仅仅要求女工人和女干部在50岁和55岁退休;而上限是指必须退休的最高年龄,与目前退休年龄相衔接,最高退休年龄均可设为60岁,而不是仅仅允许男性工作至60岁。

    显然,规定男女一致的退休年龄上限和下限,既保障了男女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又赋予了男女劳动者平等的选择权利和机会,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尊重。男女平等的、有弹性的退休政策既可以为那些有工作意愿的女性创造与男性平等的工作机会,也可以满足那些有退休意愿的女性的需求。同时,男性也应有权利和机会在退休年龄的上限和下限之间有所选择。

    从社会政策的相对稳定性来讲,退休年龄上限和下限在一定时期应该相对固定,但长远来看,退休年龄的上、下限并非不可改变。相反,应该在坚持社会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人口、社会保障以及就业等因素变化,适时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时,应采用小步渐进原则,考虑到不同社会群体的接受程度。此外,应该将退休年龄与领取养老金的比例适当联系起来,以便国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好地统筹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宏观调控。

    从长远看,公平的、有弹性的退休制度是趋势。我认为,社会公众应该理性看待退休年龄问题,以便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使这一制度的设计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也更能体现包括男女平等在内的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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