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如何弥合数字性别鸿沟
作者:谭琳 李亚妮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19:50

信息通信:如何弥合数字性别鸿沟

谭 琳(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教授)  李亚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今年世界电信日的主题是信息通信与女性。信息通信技术的投入与使用在改变全球面貌的同时,也在诸多方面改变着女性的工作与生活。信息通信作为一种技术,或许是性别中立的。但是,哪些人能够获得机会参与这一技术的发展?哪些人能够有机会利用和享受这一技术带来的便利?并不是性别中立的。在接触和利用信息通讯技术方面的性别差异被称为数字性别鸿沟。如果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各项相关法律政策和项目,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和传播就会缩小数字性别鸿沟,反之,就可能会扩大数字性别鸿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弥合数字性别鸿沟的意义重大。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指出的:我们弥合数字鸿沟的时候,也会缩小把有机会获取信息和知识的人与没有这样机会的人隔开的鸿沟,从而拓宽更多人改善生活的机会。扩大机会意味着尽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意味着贫困和饥饿减少以及环境可持续性增强,并将推动实现妇女和弱势群体的平等与赋权。

    一、信息通信为女性创造新机遇

    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为女性的生活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既为女性创造了新的工作学习的方式,提供了新的经济参与的途径,也增加了她们参与社会的方式,丰富了其休闲活动。

    2010年全国妇联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有29%的女性上过网,城乡分别为46%和10.8%。网络为女性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诸多方面的便利:(1)工作学习的新方式。上网者中,有53.1%的女性曾经利用网络工作和学习,经常利用网络学习工作的女性占17.4%,比男性高2个百分点。网络的便利也为女性平衡工作与家庭提供了一种选择,如居家工作或者在照料家人的同时处理工作事务等。(2)经济参与与消费的新途径。有17.6%的女性有过在网上炒股和投资的经历,比男性仅低1.2个百分点,明显低于其他经济参与方式的性别差异。调查显示,有50.6%的女性有过网购的经历。(3)社会参与的新形式。有24.1%的女性有上网发表言论的经历,有13.5%的女性近三年来在网上就国家事务、社会事件发表过言论或参与讨论,打破了传统的社会参与形式下女性自信心不足、机会缺乏等限制。(4)社会交往的新渠道。与男性相比,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女性利用网络聊天的比例均高于男性,特别是农村流动/留守妇女,她们由于家庭中的一方外出务工而两地分居,利用网络交友聊天的比例很高,上网者中80%以上的人有过网上聊天的经历。网络为她们的人际沟通与情感交流提供了一种新的渠道。(5)休闲娱乐的新领域。上网者中,81.2%的女性有过利用网络娱乐的情况,大大地丰富了她们的娱乐生活。

    在女性享用信息通信技术的同时,也有一部分女性投入到信息通信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从集团高管到中层管理者,再到基层班组;从网络工程师到接线员等,女性获得了进入信息通信行业工作的机会。

    二、信息通信为女性带来的新挑战

    信息和通信技术在为女性创造了机遇的同时,也使女性面临着很多挑战。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5.13亿,其中女性网民占44.1%,比男性低11.8个百分点。手机网络用户中女性用户占41.9%,比男性低16.2个百分点。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女性的上网率为29%,比男性低5.1%。具体来看,数字性别鸿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女性在参与信息通信技术工作的比例和层次比较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显示,2009年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就业的城镇单位女性占38%,远低于男性比例。从受教育程度来看,从事信息技术行业的女性中,大专以下学历者比例高于男性;但大学本科以上者均低于男性。女性往往处在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在高级技术岗位和决策层中,女性比例更低。其次,信息技术使女性权益受侵犯的风险大大增加。如电视、手机、网络广告中女性的形象被商品化、物化,甚至发生女性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如利用网络性骚扰、性侵害、性贩卖等。而互联网和手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成为复制、扩散和强化性别规定乃至性别歧视和性骚扰内容的载体。第三,信息与通信技术对女性的普及率仍较低。享用信息通信技术的人中,城乡差异高于性别差异。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农村女性中只有10.8%的人上过网,比城镇女性低35.2个百分点。由于网络技术的使用对用户的高要求,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低的女性上网率就越低。同时,女性由于家庭和社会责任的原因,面临失业和中断事业的可能性比较大,也就减少了与网络接触的机会。

    虽然一些信息通信企业、公司在信息与通信技术方面为女性开展了很多项目和工作,但是我们仍然看到明显的数字性别鸿沟,这个状况并非中国独有。例如,澳大利亚统计局的研究显示,女性大约占信息通信技术劳动人数的20%,远远低于男性比例。美国2008年所有本科学位获得者中女性占57%,但是计算机科学信息学科中女性只占到了18%。为了弥合数字性别鸿沟,联合国的一系列国际文书中多次提出要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纳入性别意识,促进妇女发展,减少性别差距。《北京行动纲领》(战略目标J.1)中提出,要在媒体和新的通信技术增强女性增加表达意见和作出决策的能力;《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4.2.h条)中,提出确保农村妇女享有适当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在住房、卫生、交通和通讯方面。《千年发展目标》(具体目标18)中提出与私营部门合作,提供新技术、特别是信息和通讯技术,使世界人民从中受益,特别是妇女。

    三、采取积极措施,让更多的女性参与信息通信技术的开发与使用

    如上所述的数字性别鸿沟可以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弥合。具体来说,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为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与就业发展机会。政府相关部门和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应该积极为女性提供专业培训的机会,特别是提高女性在专业领域方面的能力水平,培养高端技术女性人才。在培养这些女性人才的同时,也希望能够有政策或者有机会为信息通信行业的女性提供就业与发展的岗位,特别是让高层女性参与决策和计划制定过程中,发挥她们的才能。

    在公共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中增加社会性别视角。在国家十二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中增加社会性别视角,如建设针对老年妇女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休闲娱乐、养生、健身的公共服务;加大对农村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通信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满足信息交流与情感慰藉的需求;在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大好时机,针对贫困妇女、单亲家庭、老年妇女等弱势群体增加扶持政策,也让她们享受到这样的政策和机会。

    加强信息通信领域的性别统计与性别预算。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信息通信企业,能够加强与信息通信相关的性别统计。对从事信息通信行业的就业人数、培训人数、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劳动报酬等分性别统计;同时对信息通信行业的使用者进行分性别统计。一方面有利于女性在信息通信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在项目运营、研发等环节中关注到用户的特殊需求。同时,应该在企业的投入、资金等环节纳入性别专项预算,满足不同性别的特殊需求,提升企业的文化与凝聚力,创造更多的财富。

    本文为中国妇女研究网独家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自中国妇女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