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琳:媒体应引导公众关注妇女权益
作者:谭琳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33:52

媒体应引导公众关注妇女权益

由一起轮奸案引发的思考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教授

    近日,某名人之子与他人一起轮奸妇女的案件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看看媒体关注的焦点不禁令人感到遗憾。无论是全国性的主流媒体,还是地方媒体,主要关注点集中于星二代、名人家庭、名星父母等等,为吸引公众眼球的炒作多于出于社会正义感的报道。有的媒体甚至将重点放在对名人及名人之子生活细节的描述,而对轮奸案中的受侵犯者遭受5名男子轮奸的妇女却很少关注。有的媒体报道中虽然也涉及家庭教育、青少年犯罪、不良少年的劳教等社会议题,但是,很少媒体将该案作为针对青少年女性的严重性暴力来讨论。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

    轮奸也称集体强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此案中5名男子轮奸1名女性,是一起十分恶劣的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性暴力案件。此案也是针对青年女性,甚至施暴者与受暴妇女可能是熟人的轮奸案,是一类后果严重却不易堤防的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它严重侵犯青年女性人身权益,阻碍青年女性参与社会,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媒体也应该从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公正的角度认识这一案件,秉承应有的社会责任客观报道这一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认识这一案件的本质。

    近年来,有关强奸甚至轮奸妇女等针对妇女的暴力侵犯案件频发,有些案件的特点值得重视。一是与本案类似的发生在青年人中的,有的是熟人,甚至是恋人,通过现实或网络中的约会相聚中发生强奸或轮奸案件,也称熟人强奸,或有的甚至是恋人约会强奸;二是针对流动或留守的女性,特别是青少年女性,甚至是未成年女性的强奸。在一些案件中,施暴者常常借助于本人有权有势有钱,或父母有权有势有钱,案发后常常能够通过权势和金钱逃脱法律惩罚。媒体对于这些案件的报道重点也常常放在施暴者的权势和名气上,忽视了被害人的权益和社会公正。这些案件的不公正处理及不公正的新闻报道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这些案件中,受暴妇女的权益常常受到不应有的漠视。

    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性暴力,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针对妇女的暴力指一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方面伤害或痛苦的暴力行为,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强奸,特别是轮奸,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被看成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公众的谴责。近年来,我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整体状况有所进展,特别是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有了较大进展,尽管国家相关立法仍有待制定,但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反对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与我国现阶段反对家庭暴力的情况相比,反对针对妇女的其他形式的暴力仍有较大的差距,而这些暴力所涉及的形式、范围、群体和数量比家庭暴力更加宽泛,且存在着进一步蔓延和发展的趋势。

    针对这样的情况,建议国家在制定和完善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各项法律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尊重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文明理念,普及消除性别歧视、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营造平等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文化氛围。特别对于社会上发生的强奸、轮奸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重大案件,媒体的报道应该立场公正,是非分明,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宣传倡导社会公正,反对一切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对于媒体不顾社会责任的炒作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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