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云竹:坚持教育公平,纠正部分院校和专业高考录取线男
作者:贾云竹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34:30

坚持教育公平,纠正部分院校和专业高考录取线男女有别的做法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贾云竹

    随着高考招生信息的逐渐公开,部分院校开始采取女高男低的差异录取的事实被披露出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广东的情况为例,2012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开发布的广东省该年度提前第一批本科普通类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显示,在29所提前录取的文科院校中,有8所实行女高男低的差异投档分数线,占27.6%,最高差距达24分;而在39所理科院校中,女高男低差异录取的则更高达14所,占35.9%,最高相差44分。在这22所实行男女差异招生的院校中,18所均为男生录取名额显著超过女生,仅4所院校是女生略多于或等于男生。此外还有不少大学在部分小语种专业、艺术、影视专业等实行女高男低的差异录取制度。
     部分高校的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这种仅仅基于性别而设定的女高男低的录取政策,实质上是对女性受平等教育权利的非法剥夺,它不仅违背了我国宪法、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诸多的法律,也有违我国政府签署的一系列国际公约。这是对教育公正、平等原则的践踏和侵害,教育部及相关政府机构应该对此给予严肃的查处,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继续发生。
    回顾国内外的教育历史,部分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平衡的情况长期存在。例如,理工科专业,历来存在男多女少现象,但从来没有人提议这些专业应该降低女生的录取分数,让更多的女生有机会进入,更有甚者,部分专业而是提高女生的录取分数线,阻碍女生的进入,美其名曰是保护女性;而文科,特别是语言及艺术等学科中,历来存在女多男少现象,但现在却有越来越多的声音要求在这些女性占据优势的专业上为男生放宽录取标准,以吸纳更多的男性进入,这时候却冠以平衡这些学科和专业学生性别结构的旗号。对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中所存在的如此明显的对男生的偏袒,和对女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剥夺,教育部应该采取坚决的行动予以彻底的查处,杜绝此类现象继续发生,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这一最基本的原则。
    教育公正是社会公平的一个根本基石,平等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最根本权利,不因性别而遭到不平等的对待,这是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所庄严保障的基本权利。
    针对高度教育招生中存在的女高男低差异录取的不合理现象,我们提请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1)彻底调查普通高校在高考招生中实施男女有别差异录取的错误做法,对相关院校给予严肃的查处;2)责令各高校在新年度的招生录取简章中删除男女差异录取的内容,确保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3)对确需实施男女有别差异录取的专业召开相关领域专家论证和听证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坚决杜绝各高校随意增列此类专业、防止在高等教育招生中对女生受教育权利的非法剥夺和侵害;4)进一步完善和公布更多的分性别统计数据资料,如在现有的统计数据基础上增加高等教育各个专业学生的分性别数据资料等,并组织开展相关的研究和政策推动工作。
    教育领域的性别平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要切实的改善教育领域特别是某些专业的性别失衡,需要我们从多方面采取行动。一要纠正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偏见,特别是关于所谓男生和女生适合不同职业的刻板印象,鼓励男女两性依据个人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学习的专业。二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已经选择了文科的男生或理工科的女生,支持他们在所选择专业领域的发展。三要将促进职业的性别平衡与促进教育的性别平衡有机结合,尤其要采取积极措施反对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四要在全社会树立多样化的男女角色和形象,使男女青年心目中有多样化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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