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建花:学校和社会需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的性别平等教育
作者:和建花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42:07

学校和社会需进一步加强对儿童的性别平等教育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和建花副研究员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未来社会的公民。把未来公民培养成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具有公平公正思想,包括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人,既是家庭,同时更是政府、学校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当今国际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越来越得到提倡和认同。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性别平等意识作为现代公民意识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得到重视,并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得以体现和落实。美国国会早在1972年就通过了专门保障性别平等的教育立法即《教育修正案第9条》;1974年又通过了《女性教育公平法》。加拿大在20世纪70至80年代中期,性别平等问题就得以在学校、教育委员会、政府部门和教师联盟中广泛讨论;在此期间,教育部门制定了一些积极策略以促进性别平等。台湾在推进性别平等教育方面的经验也很值得我们借鉴,台湾于1997年规定中小学每学年至少实施4个小时以上的性侵害防治教育,同年,成立了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1998年,将性别教育纳入九年一贯制课程;2004年,颁布了《性别平等教育法》。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传统封建落后思想包括重男轻女、男尊女卑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摈弃,性别平等意识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家庭和社会对儿童教育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但是,由于社会竞争和压力、对升学的片面追求以及人们普遍持有较为急功近利的教育观念等,学校和社会对儿童教育的重视,更多地体现为对知识学习的重视,道德品质和思想观念的培育和养成往往要让位于知识的学习。因此,儿童思想品德教育远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而在思想品德教育中,作为现代公民意识重要内容的性别平等意识更没有引起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足够重视。

    调查发现,目前儿童性别平等意识的现状并不容乐观。国家统计局和全国妇联于2010年共同实施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儿童专卷调查研究发现,一般而言,与男童相比,女童的性别观念更加趋向于平等;与农村儿童相比,城镇儿童的性别观念更加趋向于平等。调查结果显示,男童认同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的比例为81.9%,比女童低8.3个百分点,认同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的比例为79.3%,比女童低11.8个百分点;而同意男人要以社会为主女人要以家庭为主的比例51.0%,比女童高18.9个百分点,同意挣钱养家主要是男人的事情的比例为51.9%,比女童高19.4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农村儿童的性别观念比城镇儿童更为传统。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难发现,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部分儿童,已经在潜意识中将一些传统的性别行为规范内化,比如在宴请场合,自觉地认为女人不能坐主位甚至女人不能上桌。由此提示我们,学校、社会和家庭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注意加强对儿童的性别平等教育,并且要更加重视对男童和农村儿童的相关教育。

    事实上,尽管我国在大学教育中,一些学校已经开设女性学学科,但在中小学教育场合中,基本没有设立关于性别平等教育的课程,社会上也没有形成专门针对儿童进行性别平等宣传倡导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彰显了党对男女平等思想的重视程度。儿童时期是思想意识形成的关键阶段,性别平等意识教育也要从娃娃抓起。

    基于上述研究发现和事实,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教育部门和文化部门应该更好地对学校和社会环境善加利用,更有效地对儿童进行包括性别平等教育在内的现代公民教育。例如,各级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将性别平等教育内容融入学校品德与社会教育课程中;在教材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增强性别意识,除语文外,在英语、科学教材中进一步注重宣传杰出女性的贡献,注重在相关教材中体现性别平等;以性别平等视角审视并重新编排教师手册、学生手册,以及视听媒体等各类教育媒介中的内容;加强对各级教育部门工作者,特别是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同时,各级文化部门应该将性别平等宣传机制与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接轨,使学校和社会成为传播和弘扬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性别平等观念的良好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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