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校园性侵案与“伪善”教育
作者:熊丙奇 来源:中国妇女研究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39:07

校园性侵案与伪善教育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

  最近,针对小学生的性侵案频频曝出,令人震惊。在笔者看来,性侵案在校园接连发生,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我们通常给学生伪善教育,以至于让学生生活的一个虚幻的空间中,缺乏对周围违法犯罪行为的防患。

  所谓伪善教育,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只选择性地告诉学生所谓美好的事物,甚至故意夸大美化某些人物,比如学校校长。长期在这种教育中长大的学生,会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美国,学生上学的第一课,老师就会告诉学生,在群体生活中,不要伤害别人、也不要让别人伤害自己,具体到身体的哪些部位是不能让别人触碰的,哪些是自己的隐私。这样的教育或许在我们这里看来,是告诉学生这个世界上有坏人(包括自己如果不遵守规则也会变为坏人),但这其实是最基本的公民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知道自己有怎样的权利,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及对应权利所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

  而中国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在这方面都是比较缺失的。学校教育通常只关注学生的分数,很少关注学生做人的教育,另外,近年来,虽然家校矛盾突出,可还是有不少家长告诉孩子,在学校里要听老师的,要相信老师都是为学生好。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孩子,自身权利意识会比较淡漠,当侵权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教育要引导学生向善,但不等于不告诉学生现实中的违法、不端现象,告诉学生这些,一则要求学生遵纪守法,再就是告诉学生保护自身的权利。

  二是无论是老师和家长,都喜欢从学生哪里听到美好的答案。比如,我们问孩子,听懂了吗?都希望孩子说听懂了,不希望孩子说没懂,要是孩子一直说不懂,老师和家长会很生气。久而久之,孩子也就不懂装懂。还比如,我们问孩子,这个孩子见义勇为的行为高尚不高尚?问这个问题,就想得到高尚的答案,可有孩子完全可能有自己不同的意见,诸如先应该保护自己,有能力才去见义勇为。由于我们总想得到一种正反馈,所以孩子在与老师、家长交流时,会过滤掉那些会被家长、老师认为不好的东西,只选择性地告诉老师、家长好的东西。

  这实质是一种主题先行的教育,让孩子没有自己的判断、想法,而是迎合大人的想法。拿性侵案来说,学校和家长根本就没有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担心孩子接受性教育会变坏(把性屏蔽在孩子的生活之外)。另外,在性问题上,家长还在各种场合,向学生传递不要关心这方面问题,谈论这方面的问题的学生是坏学生的潜意识,导致学生虽然关心,却只能暗地里悄悄谈,不敢告诉大人自己的想法。而其实,性教育是基本的生活教育,性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教育孩子懂得自我保护。由于学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加之受侵之后被恐吓,因此,性侵能持续很长时间,这也是为什么有的性侵案发生了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重要原因。孩子们根本不敢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坏事告诉家长,担心被家长惩罚。而肇事者也深谙此道,在侵犯孩子之后威胁孩子不能说出去。这种情况在农村、基层学校尤其严重。

  如果孩子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人身权、隐私权等),知道自己的权利是有可能被他人侵犯的(老师有可能、同学有可能、家长也有可能),被侵权之后应该立即报警,以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惩罚侵犯自身权利的人,那么,侵权事件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至于演变为如此猖獗。对于性侵这么严重的侵权事件,居然一再被不法之徒得逞,可见学生的权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淡漠。

  说到底,伪善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灌输教育,这种教育无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难以让学生成为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公民,而当公民意识缺乏,侵权也就不可避免地一再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冷暴力事件、变态校规、猥亵、性侵等等,作用机制完全一致。

    这里说一个故事,一个中国公民移民到加拿大,他在国内喜欢对孩子实行打骂教育,孩子对其敢怒不敢言。到了加拿大,他虽然知道加拿大有法律禁止监护人打骂孩子,可还是忍不住。而他的孩子在加拿大的学校里,知道了自己有什么权利,并被鼓励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要立即报警,终于在又一次被打骂后,孩子向警方报警,警方立即出动,将他拘留,随后起诉,被剥夺监护权。这则故事,会让很多国人觉得孩子这样做太过了(因为打骂也被认为是对孩子好)。这不是孩子太过了,而是我们保护孩子的意识太淡漠了。中国有保护孩子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谁把它当回事?而把维护孩子的权利当回事,就要告诉他们一个真实的世界,告诉他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应该遵守哪些基本的规则。这其实就是法制教育。而具体到性侵案,就必须切实推行中小学生的性教育,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教育部此前曾针对这方面的教育专门发文,可是,诸多中小学和家庭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面对频频爆发的性侵案,不能再漠视这方面的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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