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度能否从女性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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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性60周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法定退休年龄。然而,恐怕很少有人知道,这一规定的依据竟然还是1978年国务院下发的两个文件。近年来,关于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的呼声日渐高涨。每年两会,都会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提案。如今,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传出官方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的消息,无疑是送给广大女性同胞最好的节日礼物。

  不过,研究女性退休年龄,眼光不能局限于消除男女年龄不平等的问题,更应放眼长远,以此为契机推动弹性退休制度的全面实行。与我国退休“一刀切”所不同,西方国家普遍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一个退休年龄段区间(比如58岁到65岁),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这个年龄段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事实上,由于行业工种的差异和个体诉求不同,每位女性对于退休年龄也有着不同的意愿。因此,这次研究女性退休年龄,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引入弹性机制。一方面实行行业的弹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另一方面尊重个体的自由,把提前或延后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让其根据自己的体能、精力、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