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女性回归家庭”本报专访女性研究专家张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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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栋、张莹、石善伟、于梦江、何涛)“女性回归家庭并不是时代的倒退,而是更利于国家民族长久发展的智慧选择。”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女性研究专家张晓梅提交提案,建议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谈“剩女”、电视相亲、生孩子、离婚率等女性关注的话题。

张晓梅提出,在社会物质条件丰富的今天,社会和国家实力越来越充足,社会劳动力日渐有余,也随着部分家庭资产的积累,中产家庭越来越多,政府应倡导和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家庭女性成员回归家庭,鼓励她们更多地关注投入“和谐家庭”的建设中,完善家庭的幸福与圆满,提高社会的整体幸福指数。

“女性回归家庭,对稳定社会和促进家庭和睦作用积极;部分女性回归家庭,还有利于平衡就业矛盾。”张晓梅建议,国家要通过立法保障回归家庭女性的权益,确保女性家庭财产权益,享有独立的财产和支配权,家庭收入双方共享。同时提供更为完善充分的女性素质婚姻教育,如家政、育子、健康保健、礼仪等培训。对于还不能或不适宜或没有意愿选择回归家庭的职业女性,政府和社会应主导热爱家庭,关爱家庭成员的社会导向。

张晓梅同时强调,倡导部分女性回归家庭,强调的是部分而不是全部女性,社会更应鼓励那些适合社会发展的女性更好地发挥她们的女性特质,服务于社会,为女性多元化、人性化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以体现更高层面的女性解放和权益保护,把女性一生的部分时间或全部时间回归家庭的选择权交于女性。

广州日报:现在社会上出现比如人情淡漠,离婚率增长等情况,你认为是否是由于整个社会导向有问题所导致的?

张晓梅:妇女权益不仅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关键是人们怎么去认知这个社会角色。如果社会角色得到大家充分的认识,回归家庭,也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在法律财产都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一部分女性更适合这种工作。否则既要社会交际,还要做家务,养育孩子、赡养老人,身心上会感到双重的压力。也有一部分女性精力非常充沛,有社会发展能力,对于这些人应该鼓励她们继续在社会上发展;而另一部分人则可以鼓励她们回归家庭。把选择权交给女性自身是很重要的,要不在家里,要不都在社会上,反而没有尊重女性的特征和她们的主观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