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产假增至14周 委员呼吁丈夫休产假也立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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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将修改后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产假再次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从条例内容看,此次征求稿最大的亮点在于,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对流产的产假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但目前我国,关于产假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是针对女性的,男性“产假”立法方面始终是空白。

  建议

  在人们大呼女性待遇提高的同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授程惠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呼吁将丈夫休产假立法化。

  “特别是现在月子保姆薪酬节节攀升,在沿海城市,月子保姆的月薪已经上升到6000~10000元,很多从外地来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根本请不起保姆。如果丈夫能够带薪休假的话,一方面能够照顾妻儿,同时能够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