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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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27日讯(记者谢琳琳 通讯员黄振义)10月27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广西调查工作启动暨广西调查队伍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南宁举行,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将于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届时,广西调查员将与全国调查员同步佩戴有效证件入户进行调查。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继1990年第一期调查、2000年第二期调查之后,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进行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重要国情和妇情的调查。对于客观认识新世纪的前十年,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深入了解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掌握妇女发展状况,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十二五”规划,实施和评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供科学依据,也为妇联系统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调查力求从健康、教育、政治、经济、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以及性别观念和态度九个方面,全面、准确地反映本世纪前十年中国性别平等和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妇女的社会地位状况。调查还将对女童、女大学生、老年妇女、受流动影响的女性以及高层女性人才5个典型群体进行专门调查,此次广西的调查范围涉及14个市、43个县(区)、215个村/居委会,进入全区3225 户家庭开展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将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进行。调查问卷分为个人调查问卷和社区(居、村委会)调查问卷两类。个人调查问卷为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主调查表,采用调查员入户面访方式完成。个人问卷的调查对象为,调查标准时点上全国除港澳台以外居住在家庭户内的18周岁及以上的中国男女公民。其中,18至64周岁人口是个人调查主卷的调查对象,65周岁以上老年人是老年专卷的调查对象,儿童专卷的调查对象为10 至17岁儿童。大学生专卷的调查对象在高等院校的大学生、研究生中抽选,单独调查。

  广西高度重视做好本次调查工作,成立了由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广西社会科学院等各厅局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从全区14个市43个样本县(区)抽调妇联干部、乡镇干部、社区干部、志愿者等100人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邀请全国妇联妇女研究专家进行指导。培训班对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进行为期四天的培训,重点对主问卷、专卷、附卷内容进行讲述,对抽样方法、家庭户选择和户内抽人、问卷填写编码等方法进行详细解释,对调查方式、问卷审核与上报提出要求。全体调查员经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