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启动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对象范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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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11月9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杨隽莹)记者今天(9日)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海南省)启动暨培训会议获悉,海南省将于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届时,海南省21个市县(区)、104个街道/乡镇、152个村/居委会、2325个家庭中将开展问卷调查。

  调查将持续一个月

  自1990年始,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每10年联合开展一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此次调查是继1990年和2000年之后的第三期重要国情、妇情调查。

  第三期调查得到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1月9日起,海南省进行为期4天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海南省调查员培训会议。来自全省21个样本市县(区)的妇联主席、调查指导员和104个抽样街道、乡镇的调查员,以及省领导小组成员、省课题组专家等共180余人参加调查培训会议。培训结束后,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将于12月1日在海南省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调查对象范围广泛数据代表性强

  本次调查重视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男女两性的生存状况,将从健康、教育、政治、经济、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以及性别观念和态度9个方面,全面准确地反映本世纪前10年中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

  根据我国国情,调查还将对女童、女大学生、老年妇女、受流动影响的女性以及女性高层人才五个典型群体进行专门调查,获取更加丰富的妇女地位状况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妇女地位状况,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十二五”规划,实施和评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采用抽样问卷方法进行

  本次调查将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进行。调查问卷分为个人调查问卷和社区(居、村委会)调查问卷两类。个人调查问卷为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主调查表,采用调查员入户面访方式完成。

  个人问卷的调查对象为,调查标准时点上全国除港澳台以外居住在家庭户内的18周岁及以上的中国男女公民。其中,12至64周岁人口是个人调查主卷的调查对象,65周岁以上老年人是老年专卷的调查对象,儿童专卷的调查对象为10至17岁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