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启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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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启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暨第二期云南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

近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暨第二期云南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在云南省全面启动。在全国妇联的关心下,11月2日,全国妇联及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云南省妇联在昆明举办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第二期云南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启动暨培训会。全国妇联妇研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蒋永萍研究员、和建花副研究员、李线玲助理研究员等三位专家亲临云南指导。云南省妇联副主席陈洁、云南省统计局副局长罗进忠到会并对全省的调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分管领导、调查督导员,东川等43个抽样县(市、区)调查员、督导员以及西藏日喀则地区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等近140人参加了启动暨培训会。
全国妇联妇研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蒋永萍研究员在启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省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她指出,云南省妇联高度重视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结合省情采取切实措施。同时,积极协调省统计局共同参与这项工作,两个部门配合密切,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她要求全省调查员和督导员要在调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科学、规范、严谨地开展问卷调查工作;要全程参与培训,全心投入,真学真会,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会上,陈洁副主席对全省即将开展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她要求全省各级妇联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国妇联及妇研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妇联党组的统一安排,切实完成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将同步开展的云南省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作为了解掌握我省各地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了解不同阶层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发展需求的一次有利工作契机,切实履行好妇联的责任。各级妇联主要领导是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调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精心组织,抓好协调,认真实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即将开始的调查实施阶段,要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即抓实学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抓好宣传动员,赢得支持理解;抓住关键环节,保证源头数据质量;抓牢质量控制,建立三级质控机制。
罗进忠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依法开展的法定统计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与各级妇联同心协力,依法完成我省的各项调查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调查对象了解、支持、参与这次调查。要严格程序,抓实数据质量所涉及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入户调查这个关键环节,确保调查质量。
启动会后,蒋永萍主任、和建花副研究员、李线玲助理研究员等三位专家,不辞辛劳,精心准备,耐心细致地为我省的调查员和督导员进行四天的业务培训。
11月15日至12月30日,云南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暨第二期云南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将全面实施。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我省成立了以省妇联党组书记胡有兰同志为组长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妇联、统计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宣传部,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妇联与省统计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全省印发了《云南省妇联、云南省统计局开展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暨第二期云南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工作方案》。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质量控制机制。全省各级妇联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各级统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在全省16个州市、东川等43个样本县(市、区)、215个村(居)委会、3225个家庭全面开展调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