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纲要与百年“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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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关系着10年间妇女在经济、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参与决策和管理等领域的发展方向与策略措施,每个10年的修订,既体现了时代发展的前沿需要,也与妇女日新月异的发展需求紧密相关。今年恰逢“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百年,在此讨论下一个10年《纲要》起草工作,意义非凡。

受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我有幸与各部委、学界和业界专家一道,就《纲要2011-2020》的框架和初稿进行了论证和讨论。总体来看,新一轮的纲要在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和执行效度方面,都颇具新意,体现了时代的需求。

在现行《纲要》中,“妇女与传媒”被归入“妇女与环境”,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中没有就传媒的特殊性提出具体的要求,只在“策略措施”中,从国家宏观政策、法律和部门政策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关的行动方案。

新一轮的《纲要》将“妇女与环境”细化为“妇女与自然环境”和“妇女与传媒”,作为两个独立的发展领域,提出了各自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凸显了信息时代传媒对社会文化和妇女发展的独特作用。

’95世妇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将“妇女与传媒”作为12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高度肯定了信息技术的进展对建立超越国界的全球传播网络的促进作用,并对公共政策、个人态度和行为,尤其是妇女、儿童和青年人的态度和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予以重视。

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新网民中,女性网民增长较快。女性博客网民比例持续高出男性,博客在女性中的普及率要高于男性。妇女对媒介参与度的提高,对妇女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媒在普及和倡导性别平等理念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妇女问题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联,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消除对妇女不利的影响正逐步纳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发展议程。根据传媒发展的特点与妇女参与媒介的重要价值,在全球促进妇女发展的《共同纲领》中,妇女与传媒的战略目标被确立为“促进妇女更多地参与媒体,利用媒体表达意见并参与决策”以及“促进媒体对妇女做出均衡和非成规定型的描绘。”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新一轮《纲要》中,强调妇女对传媒及其内容的知晓、理解、参与和批判的相关要求,成为了此次修订的重点和亮点,体现了妇女通过媒体力量提升媒介素养的时代需求。

妇女平等地位与价值的普遍确立与确认,既需要《纲领》的保障与指导,也需要妇女自身的觉悟与团结一致的行动。

自1910年起,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建立了普通妇女争取平等参与社会的传统。在“三八”妇女节百年之际,我们一方面为妇女在选举、教育等方面取得的基本权利与保障而祝贺,为日益崛起的女性力量而骄傲;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关注到妇女的发展依然处于不均衡和总体弱势的状态。比如就业和职场中的歧视问题,农村与流动人口中妇女权利保障问题,两性平等的生存、发展与文化建设问题,妇女对媒介接近和利用媒介服务于自身发展等问题,仍或隐或显地存在着歧视、漠视与忽视现象。

近年来,妇女与传媒的行动一直在积极进展与不断壮大中。自1996年妇女传媒监测网络成立,到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教席与《中国妇女报》合作开办《教席观察》专栏,妇女的声音和代表妇女发出声音,一直推动着我国的传媒与妇女发展的进程。

十年纲要、百年“三八”,见证了妇女运动与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步脉动,也揭示了新的发展语境下信息社会与妇女发展独特的互构与关联。在此,我们寄望各项政策与措施能够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两性平等的进程。同时,我们也期待传媒在提升妇女的整体素养、创建和谐文化与服务社会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