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维护妇女权利的网络已初步形成 法律援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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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维护妇女权利的网络已初步形成 法律援助实施

  近年来,在政府的倡导下,我国维护妇女权利的网络已初步形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妇联系统的权益部门、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共2563个;第二个层次是妇联系统的三级信访网络,网络中有信访组织187835个;第三个层次是各级妇联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权组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已成立妇女维权法庭170个,婚姻家庭咨询中心17所,妇女法律援助中心3个,家庭暴力致人伤残鉴定中心多个。

  法律援助制度也在90年代作为一项完整制度和系统工程在我国正式出台和实施。1996年司法部、民政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等联合发出了做好对特殊社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妇女是法律援助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