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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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保障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妇联组织的推动下,我国妇女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妇女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得到保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女性的就业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就业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就业领域拓宽,就业形式多样,职业结构日趋合理。目前全国有女职工8168.7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6.3%;女农民工达2786.2万人,占女职工总数的34.1%;女企业家约占企业家总数的25%。在农村,65%以上的主要劳动力是妇女。女性在第二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在技术、知识密度高的行业中比重明显增加。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在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均超过男性。

妇女参政水平有了历史性的提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21.3%。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比例为17.7%。2008年,国家领导人中有8位女性,有230多位女性任部级领导,全国公务员中的女性占总数40%以上。在基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委员中,女性已经分别占到48.2%%和21.7%。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总体上不断提高。

  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妇联基层组织83.3万多个、专职妇联干部7.6万多名和近百万人的兼职妇女工作者,切实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成为推动我国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

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妇女生育健康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解放初期的1500/10万降至2008年的34.2/10万,孕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1.0%、产后访视率达到87.0%,住院分娩率达到94.5%,新法接生率达到98.4%。妇女平均寿命从新中国建立之初不到38岁提高到现在的75.25岁,心理健康教育受到重视,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实现了巨大的飞跃。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有了历史性的改观。中国妇女的婚姻自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家庭决策中的作用增强,她们不仅在工作中“巾帼不让须眉”,在家庭生活中也是与丈夫“比翼齐飞”。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男女平等的家庭关系以及科学育儿观念,已经成为了当代中国妇女婚姻家庭生活的主流。

妇女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妇女90%以上都是文盲。2008年,全国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54%,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女生、女硕士生和女博士生的比例分别占学生总数的49.86%、48.16%和34.70%,女性知识分子达千万以上,女性享有了更多的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和进行继续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女性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知识改变了自身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