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生存发展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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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委副书记陈学亨就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陈学亨说,自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宣告把男女平等作为我国基本国策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使妇女的生存发展和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妇女就业观念不断转变,从业领域不断拓展。全省妇女从业比重保持在40%左右。妇女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程度不断提高,现有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0.6%,省市两级四大班子都配有1名以上女领导;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8.55%,青壮年妇女文盲率大幅度下降,全省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4.3%;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的卫生保健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妇女医疗保健条件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由1998年的138.7/10万下降到2002年的87.3/10万;妇女生活质量稳步提高,“低保”、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妇女发展与维权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陈学亨特别谈到:在甘肃,由于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妇女就业难度加大,女性就业率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男性;妇女的经济资源占有率、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低于男性;妇女总体上在受教育程度、科技水平、劳动技能等方面与男性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严重滞后,贫困人口中女性比例较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偏低,轻视或歧视妇女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婚姻家庭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家庭暴力成为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这说明,妇女现状还远不能满足妇女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实现男女两性由法律上的平等到事实上的平等依然任重道远。
  陈学亨认为,根据甘肃妇女事业发展的状况,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要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和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全社会包括妇女本身提高对女性社会价值的认识。要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弱势群体提供具体的法律政策帮助,对女性的特殊权益进行保护。在决策过程中,要分析和考察政策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给予妇女一定程度的保护。
  特别在就业、参政、受教育等妇女发展相对薄弱的领域,要充分注意妇女特殊的不利地位,有倾向地出台促进和保护妇女发展的优惠政策。要增强妇女的主体意识,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提高妇女的参与能力,激发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改善妇女受教育条件,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要充分发挥妇联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主动从源头上参与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推动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妇女具体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充分实现。要建立健全与女性人口比例及她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妇女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为女干部的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不断提高妇女政治参与程度。
  数字见证
  [劳动就业]甘肃省妇女从业比重保持在40%左右,其中第三产业妇女从业人数增至697.8万人,占第三产业从业人数的46.6%。
  [参政议政]目前,全省女干部为20.3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0.6%,其中地(厅)、县(处)、科级女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1%、10%、13.9%;省级四大班子实现了各有1名女领导的目标;14个市(州、地)四大班子都配有1名以上女领导;县级四大班子配有女领导268名,其中党政班子正职增加到10名;全省1502个乡镇党政班子配备1169名女领导,配备面达77.8%;全省共有女党员19万人,占党员总数的15.8%。
  [文化教育]全省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68.6%的县实现“两基”;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下降到18.2%;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8.55%;小学、普通中学和普通高校女生比例分别达到47.3%、45.7%、39.4%;全省有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14.93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4.3%。
  [卫生保健]2002年,孕产妇死亡率由1998年的138.7/10万下降到87.3/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