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表报刊:
原刊期号:
作者: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就北京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我们党历来十分关心广大妇女,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都对做好妇女工作和发展妇女事业作出过许多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向全国广大妇女提出,要大力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大力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做好妇女工作,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贯彻落实这些重要指示精神。
  在谈到北京市的落实情况时,刘淇说,长期以来,北京市各级党和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支持妇女事业的发展。市委常委会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妇联工作,2000年专门召开城市妇女工作会议,研究妇女工作,为了提高妇女干部的素质,组织部已连续5年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及全市各有关方面围绕宪法、法律赋予妇女的平等权利,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支持和鼓励广大妇女投身首都经济建设。目前,妇女的就业结构有所调整,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有了显著增强。全市有女干部40.5万人,占干部总数的46.3%;市和区县四套班子中都配备了女干部;局级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16.7%,党政机关处级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5%,市第九次党代会女代表占32.5%;市十二届人大女代表占30.8%,市十届政协女委员占28.1%。在刚刚结束的新一届区县人大换届中,女代表比例达到32.5%,比上届提高3.2个百分点。
  在谈到北京市今后的贯彻落实工作时,刘淇指出,在新的历史阶段,做好妇女工作,对于推动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首都的妇女工作,必须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广大妇女群众,立足基层工作,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刘淇说,为此要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包括妇女利益在内的广大群众的利益,必须要自觉地把群众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和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把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政绩的第一尺度,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群众包括妇女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当前,要加大为城市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贫困妇女排忧解难的工作力度,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这是坚持党的宗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根本要求。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关键是在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各级党和政府要依照法律法规,保证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不断提高首都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扩大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的女性比例,不断提高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使妇女这一伟大的人力资源的潜力得以充分的挖掘。
  二是在实施“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中充分展示妇女的才华。从现在起到2008年,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工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同时,也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包括要调动起广大妇女的积极性。要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首都经济建设,在开拓社区服务领域,促进妇女就业等方面发挥妇女优势;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要积极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组织广大妇女参与2008年奥运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自身素质,学好理论、学好知识、学好技能、扩大视野、掌握本领,为首都的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责任。前不久,胡锦涛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将继续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按照自己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照努力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积极探讨妇女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机制、方法和载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妇联的领导,并通过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各种手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局面,为首都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冬雨)
  数字见证
  〔参政议政〕见正文。
  〔劳动就业〕2002年北京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480.5万人,其中女性166.2万人,占34.6%,到2003年9月底全市有失业人数7.17万人(其中女性占一半),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为63.5%,女性约占60%。每年开发、置换社区就业岗位约10万余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万余人,其中女性占48%。
  〔教育文化〕北京市已首批进入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妇女扫盲工作全国达标 城市。2002年,普通中学在校生中女生占49.6%,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51.7%。普通高校女大学生达到18.7万人,比上年增长21.4%,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的46.9%,研究生在读女学生为3.7万人,比上年增长37%,占在读研究生的37.8%,成人高等教育中女学生为18.9万人,比上年增长35%,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3.4%。京郊妇女已有150多万人次接受了专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90%以上农村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
  〔卫生保健〕目前北京市有区县妇幼保健院16所,其中14所达到了二级甲 等标准,建立了464个社区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2年,我市的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7.93岁,其中女性是79.78岁,高于男性3.7岁。2001年、200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1.7/10万、15.1/10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均已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