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退休 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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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关于退休制度的讨论总能成为两会上的热门话题,特别是“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呼声此起彼伏,让人们也对现行的刚性退休制度进行反思与探索。今年两会上,来自民进云南省委的委员们带来了《关于在我省实行弹性退休制度》的集体提案,以此来实现人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也减轻目前我国严峻的养老压力。
现行退休制度存三大弊端
据了解,我省现行退休制度沿袭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刀切、刚性的现行退休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强调以人为本和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时代要求,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相适应性和不合理性,引发越来越多的矛盾。
弊端一:无法凸显男女平等
从“人人享有平等工作权利和休息权利”的社会公平角度分析,现行的“制度照顾”与现实中的劳动权利存在悖论。当时规定退休年龄性别差异的初衷是为了照顾女性。但五十多年过去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女性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负担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成不变地让女性早点退休,反而对她们不公平,尤其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过早退休不利于其经济自立,加大了养老压力。对于这种退休政策中存在的“双轨制”和不公平,也是近年来“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呼声此起彼伏的深层原因。
弊端二:导致人力资源浪费
尽管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但高端人才缺口还是很大,一级劳动力成本还是很高,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方面考量,人口寿命延长而退休年龄偏低,人才使用期限延长而退休年龄长期不变,实质上是在强化提前退休,导致人才浪费。这在专业技术行业(如医生、教师、科研人员)表现得十分明显,许多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女性人才,正处于专业发展、职业生涯的巅峰状态,却不得不接受到点退休的安排。
弊端三:增加养老压力
中国的养老压力已经不允许国民在现有的退休制度上再提前退休。据专家测算,每延迟退休年龄一年可以使我国养老统筹基金一年增加4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元。
目前,普遍存在的很多人退而不休,很多单位通过返聘等形式继续把退休人员继续保留工作岗位上,这种现象实际上从一个侧面暴露了一刀切、刚性退休制度不符合实际的弊端。
延迟退休仍存争议
事实上,延迟退休年龄已经成为一些地区的选择。2010年10月起,上海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柔性延迟退休。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2011年,《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草案稿正式提交,草案二审稿适当扩大了弹性退休适用范围,规定“企业女性劳动者以及事业单位有一定技术特长的女性职员达到现行退休年龄,符合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本人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延长退休年龄,直至与男性劳动者同龄退休”。
在今年的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汪旭就建议关于在云南省及早恢复女性高级专家与男性同龄退休。他表示,云南省自2006年后,陆续将高校、医疗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退休年龄提前到55岁,沿袭了上世纪50年代的退休政策,违背了1983年、1990年国家人事部和中组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云南省1600名正高职女性近年因年满55岁被排除到工作岗位之外;此外,2007年以来,恢复高考后第一、第二批大学生中的正高职女性已经或逐渐步入55岁的退休门槛,她们多是教科文卫工作岗位的主力军、顶梁柱。这样的决策违背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限制了女性高级专家为社会继续贡献聪明才智的权利和热情。
不过,一味延迟退休年龄也遭到了部分民众和委员的反对。反对主要来自于两方面理由,一是认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会影响就业。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超过1.1亿人,每年大约有300万的人退休,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但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只有1000万左右,如果提高退休年龄,就占去机会的30%,这无疑对目前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另一个反对的理由是延迟退休年龄是对社会福利的削减。延迟退休年龄不仅意味着要晚几年拿到养老金,还要继续缴纳养老金,这意味着劳动者享受社会养老福利的权利被削弱了。正因为如此,延迟退休年龄的建议在两会上才不断地反复出现。

委员提案
建议划出退休年龄区间
考虑到延迟退休年龄带来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民进云南省委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在我省应实行“弹性退休制”的建议。所谓的弹性退休制,是部分西方国家成功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一个退休年龄段区间(比如58岁-65岁),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这个年龄段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在民进云南省委带来的提案中建议,政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我省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员工退休年龄设置上下限。男女员工均享有选择合适退休的权利,比如,男女员工以50岁或55岁作为共同退休年龄的下线,达到这个年龄员工可选择退休。同时,设置员工退休年龄上限年龄,比如,男女员工均以60岁(或更高)作为退休年龄上限年龄。让男女员工根据自身实际在退休年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合的时间退休。
“实行弹性退休制,既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又赋予了员工根据自身实际弹性选择退休时间的权利,充分体现了对个体劳动权的尊重。”同时,提案指出,由于退休年龄上下限的可调控性,只要调控得当,实行弹性退休制对就业岗位并不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弹性退休制还解决了另外一个问题。一般来说,不同类型的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是不同的,比如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者很可能在18岁就进入了劳动力市场,而一个博士毕业生很可能在30岁左右才进入劳动力市场,如果他们都在60岁退休,则体力劳动者的工作年限长达40多年,而博士毕业生的工作年限只有大约30年。从公平或是社会贡献率的角度来看,是不合理的,而弹性退休制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