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龄退休拟首次纳入湖北妇女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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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全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热议新一轮妇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男女同龄退休拟首次纳入湖北妇女发展规划


3月1日,湖北省妇联邀请即将赴京参加全国两会的28位在鄂全国人大女代表、8位在鄂全国政协女委员“回娘家”,共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共话湖北妇女事业发展,并征求她们对2011~2020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据了解,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收集部门意见、起草框架和初稿、组织专家研讨等环节的工作,2011~2020年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下一个十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其中妇女发展规划提出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法律、社会保障、环境7大领域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精神卫生、男女同龄退休等问题首次被纳入规划,提出“以自愿为前提,逐步实行男女同龄退休。为男女同龄退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障男女平等退休的权利,体现社会公平。分行业和工种、分阶段推行弹性同龄退休制度,在公务员、中高级职称人员中率先实行,保障妇女的劳动和经济权益。”儿童发展规划则提出了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社会福利、环境5大领域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留守流动儿童保护、儿童意外伤害、儿童校外教育等问题首次被纳入规划征求意见稿。

会上,女代表、女委员们就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湖北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多项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认为,新规划应当更多地注重性别平等由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的转化,注重由“被平等”向主动平等的转化,特别是为女性更多地参与政治生活、公共管理创造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生厅厅长焦红认为,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是妇女地位的重要指标,新规划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除了硬性的保障措施外,还应该注重为女性搭建好的成长平台。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松高度评价了女代表、女委员们在参政议政、推动湖北科学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妇女事业的参与热情,并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性别意识,在参政议政,关注国计民生的同时,也更多地关注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关心支持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切实维护妇女的特殊利益,积极反映妇女的合理诉求。(本报记者 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