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发表部门:国务院 发表日期:19781019
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1978年10月19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建委1978年9月25日《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现转发给你们参照执行。
党中央对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问题非常重视。加快城市住宅建设,迅速解决职
工住房紧张的问题,是关系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安定团结大好政治形
势的一件大事。《报告》提出,到1985年,城市平均每人居住面积要达到5平
方米。这个目标,一定要力争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报告
》中提出的各项措施意见,认真落实投资、材料,尽快把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建立
起来,把住宅建设搞上去,为迅速改变城市住宅的紧张状况而奋斗。

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遵照中央十三号文件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近几个月来,我们对全国
城市住宅的情况,进一步做了调查。9月7日至13日,召开了城市住宅建设工作
会议,邀集各省、市、自治区建委及一些城市建委和房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国务院
各部委主管这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就如何加快城市住宅建设问题,共同进行了认
真的研究,提出了初步的规划设想和实施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城市住宅的基本情况
全国现有城镇3400个,人口1.1亿。其中设市城市190个,人口7.
6千万。建国以来,全国城镇新建住宅建筑面积4.93亿平方米,千百万群众住
进了新房。但是,绝大多数城镇,包括一些新建工矿区,目前住房仍然很紧张。特
别是人口集中、工业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住房紧张情况更为突出。

二、缺房户的数量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城市中,缺房户共323万户,
占居民总户数的17%。其中:夫妇不能同居,或住教室、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的无房户达104万户;二户同室、三代同室、大儿大女与父母同室居信的不方便
户达130万户;平均每人居住面积不足两平方米的拥挤户达89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