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
发表部门:国务院 发表日期:19810227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
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

我国农村人口占百分之八十,解决好八亿农民防病治病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件大事。多年来在农村建立的县、社、队三级医疗卫生网是成功的,在国际上也有很好的影响。长期培养成长起来的赤脚医生队伍(即“文化革命”前的半农半医),是在农村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二十多年来,经过多次培训、复训,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其中约三分之一左右已达到相当中专的水平。他们同民办教师一样,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肩负着大量的卫生预防、治疗疾病和计划生育的任务,经常昼夜出诊,为农民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但是,赤脚医生的待遇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政策和生产责任制的调整改革,赤脚医生因为防病治病、计划生育任务繁重,没有时间搞家庭农副业,也得不到超产奖励,特别是在农业生产水平较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困难就更大,有的弃医务农,有的转做民办教师,甚至经过多次培训已有十年以上医疗经验、技术水平较高的赤脚医生也改行了。如不制定恰当的政策和措施,不少地区确实存在垮掉的危险。目前在赤脚医生已经改行的地方,合作医疗停办,预防接种、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没有人管,农民看病、打针、吃药、新法接生找不到人,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又严重起来,一些疾病又在回升,骗财害命的巫医神汉、封建迷信乘虚而起,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要建设好这支队伍并保持稳定和发展,关键问题之一是合理解决其报酬。对此建议:
(一)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当地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根据各地经济条件和本人情况,也可以高于或低于民办教师的待遇。同时,社队应给他们记工分,切实执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对于暂时达不到相当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要加强培训,其报酬问题,除记工分外,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以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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