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
发表部门:国务院 发表日期:19781106
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节录)

建国二十多年来,扫除文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不少生产队、公社和工厂基本上扫除了少年青年壮年文盲,为广大群众进一步学习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培养干部和各种技术力量,巩固、发展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严重干扰破坏,目前在农民群众中还有相当数量的文盲。为了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扫盲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分别于一九八○年、一九八二年或者稍长一点时间内,基本扫除少年青年壮年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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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完成扫除文盲的历史任务,必须努力做到“一堵、二扫、三提高”。一堵就是抓好普及小学五年教育,特别要解决好边远地区、山区、牧区和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普及小学教育的实际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龄儿童入学,并坚持学满五年,真正达到小学毕业程度。农村小学要吸收十五岁以下的超龄儿童入学,采取适当的速成方式,使他们尽快达到小学毕业程度。二扫就是要把十二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少年青年壮年中的文盲基本上扫除 ,即要求少年青年壮年中的非文盲人数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能识一千五百个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能够记简单的帐,写简单的便条。扫盲工作对象的重点是少年、青年、党员、团员、社队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凡有学习条件的少年青年文盲,要全部扫除。对于社队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中的文盲,力争尽早扫除。要重视和做好女少年青年的扫盲工作。三提高就是对已经脱盲的,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他们继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脱盲的少年青年和有条件的壮年,要参加业余小学学习,经过二、三年的时间,基本上达到小学毕业的文化程度。并要求他们继续努力学习,逐步达到初中毕业程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公社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恢复和健全工农教育委员会,由党委或革委会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挂帅,共青团、妇联、工会、文办、农林、工办、教育、人武部、知青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恢复、健全工农教育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得力干部。
各地对扫盲工作要认真抓好,充分发动群众,各方协同配合,把扫盲工作迅速、普遍地开展起来,坚持下去,尽快扫除文盲,为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