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发表部门:国务院 发表日期:1988030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
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