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
发表部门:建设部 建设银行 发表日期:19890618
建设部 建设银行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建标字〔1989〕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建设银行分行,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
为适应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招标承包制的进一步深化,逐步理顺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内容,现将《关于改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的若干规定》印发
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抓紧调整修订工作。有的部门、地区1989年内刚调整发
布新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缓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告建设部、建设银行总行。
附件:关于改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的若干规定
1989年6月18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划分为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直接费的内容
如下:
1.人工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
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副食品补贴、煤粮差价补
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
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
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由行政直接支付的病(六个月以内)、产、婚、丧假
期的工资,徒工服装补助费等。
金和工会经费。
(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
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署降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