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财务制度
发表部门:财政部、农牧渔业部 发表日期:19860915
乡镇企业财务制度(节录)

六、工资管理
(三十三)企业职工工资包括:
(1)基本工资,如计时、计件工资等;
(2)工资性质的奖金,如实行计时工资的企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综合奖以及吨煤奖、原材料节约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财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实行)、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
(3)工资性质的津贴,如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高温津贴、井下津贴、冬季取暖津贴、粮价津贴、煤价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等;
(4)其他工资,如妇女哺乳时间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