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发表部门:陕西省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表日期:1995年8月30日
西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1994年12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过 1995年8月3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三章 用人单位招用招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招聘劳动者应面向社会,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不*
得歧视妇女,不得违反有关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