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表部门: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表日期:19940929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4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
95年5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年9月29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矿山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
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