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
发表部门: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表日期:19940428
河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
(1994年4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女性公民和未满18周岁男女公民的征集办法,依照《兵役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征兵命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