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军区 发表日期:19900123
海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节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省每年征兵的人数、范围、时间和要求,由省人民政府和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具体规定。女兵的征集,由省人民政府征兵机构确定征集办法。
各市、县根据省政府和军区的命令,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